2009 年 11 月 21 日 [京港台]

2009年07月3日 11:43 下午

性学(性科学)不是医学——兼谈权威观点

性学(性科学)不是医学——兼谈权威观点

邓明昱, 医学博士、健康科学哲学博士


DENG Mingyu, M.D., Ph,D.


惊悉中国卫生部近日公布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简称66号令),把性科学研究“单独拎了出来”。其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提供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中含有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性科学研究内容的,主办单位必须是医疗卫生机构。布这类内容的网站都必须得到省级医疗卫生部门的批准。提供性知识宣传的,应当有1名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展性科学研究的医疗保健网站,只能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不得以宣传性知识为名渲染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性科学研究的内容。综合性网站的预防保健类频道不得开展性科学研究内容服务。等等。66号令所指的性科学,应该是性学(Sexology, Sexuality)。不过,挂上一个“科学”的桂冠似乎更堂而皇之。66号令已于71日实施。笔者作为一个华人性学家,为之汗颜!呜呼,中国性学研究和性教育之大倒退!

回顾往事,笔者为中国当代性学的兴起和研究已摇旗呐喊20余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就被称为“中国当代性学的滚雷英雄”。1986年,笔者与王效道、潘绥铭、郑日昌、朱琪、周梅、胡廷溢、王友平、王向群、邸晓兰等仁人志士在北京发起筹备中国性心理健康研究会(1988年更名为中国性学会,1994年由中国民政部批准注册为国家一级学会)。当时,潘绥铭先生就和笔者谈到:“现在,我们开展性学研究和性教育要冒很大的风险。但是,你的条件比我好。你是医生,遇到官方干预时。你可以说是给患者治病。我是社会学的教师,弄不好就成了教唆犯!”。诸君为潘先生的精辟言谈而一笑了之。

那时,中国的社会大环境和现在当然不一样。在八十年代后期和九十年代初期,也确有一些性学研究人员遭遇到不公正的待遇。但是,没想到20多年后的今天,中国卫生部的66号令仍然把性学(性科学)归属在医学范围。凡在医学领域内研究性科学的——合法!凡在非医学领域内研究性科学的——非法!,甚至于有教唆之嫌!这岂非咄咄怪事?

中国人都习惯于迷信权威。笔者就根据一些权威人物和权威机构的观点,简单分析一下66号令。

性学(性科学)不是属于医学范畴

众所周知,人类的性活动是建立在生理、心理和社会活动的基础上。性的内在机制,包括性的生理维度、心理维度和社会维度。自二十世纪中期以来,性学研究已形成了性生理学和性医学、性心理学、性社会学、性人类学、性法学、性教育学等若干学科。所以,性医学只是性学的一部分,而性学不是属于医学范畴。笔者在早期的两篇论文“试论我国性心理学的普及与研究”(《医学与哲学》1986年第5期)和“论性科学研究的几个基本问题”(《中国社会医学》1989年底3期)中,对上述内容有详细的论述。按照中国人迷信权威的观点,笔者的这两篇论文,当时就得到了中国医学科学院院长吴阶平教授的书面肯定。吴教授难道不是中国医学界的最高权威吗?

1994年经中国民政部批准注册的中国性学会,是官方认定的中国性学界的最权威的学术团体,目前有九个专业委员会。即:性医学专业委员会、中医性学专业委员会、性教育专业委员会、性传媒专业委员会、性人文专业委员会、青少年性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性传播疾病防治专业委员会、性心理专业委员会、性法学专业委员会。如果按医学归类,只有三个专业委员会属于医学范畴。如果按66号令来判定,其他六个专业委员会都不得开设性学研究的网站,否则就是非法。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2006年,由中华慈善总会和中国教育学会共同主办的“中国青少年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工程”(简称“青艾工程”)在北京启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嘉璐先生、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怀西先生出席启动仪式并担任“青艾工程”的总顾问。艾滋病的防治健康教育和性健康教育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青艾工程”的网站也有大量的性教育的内容。中华慈善总会和中国教育学会都是中国的权威团体,但并不是医疗机构。按66号令的要求,“青艾工程”的网站是否也应该取缔?

性学专业人员不等于医生

66号令强调:性科学研究网站主办单位必须是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得到省级医疗卫生部门的批准。提供性知识宣传的,应当有1名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这也是令人啼笑皆非的一些规定。

如上文所述,既然性学是由多个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学科组成,性学专业人员当然不会都是医生。众说周知,中国的三位著名的性社会学家——刘达临、潘绥铭和李银河,都没有医学背景,当然也都不是医生。

刘达临教授主持的中华性文化博物馆,名扬海内外。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费孝通教授为该馆题字是中华性文化博物馆—-五千年来第一展 10多年来,他们的展览在中国大陆展出近40次,在中国台湾展出4次,在中国香港展出2次,并在柏林、横滨、墨尔本、鹿特丹、纽约、新加坡等地展出,都获得了轰动性的效果,观众逾百万人。中华性文化博物馆的网站,为民众提供了大量的性和谐与性健康的知识。

潘绥铭教授主持的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开展了多项大规模的性学研究,主办了多次国际性学会议,培养了若干性学专业的博士和硕士,是全世界著名的性学研究所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的网站,在性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提供了大量的学术资料。这个网站,已经成为很多医师、心理师、社会工作师进修性学的主要基地。

李银河教授撰写性学专著40余部,并在各种场所赋予要关注性少数群体的合法权益。1999年,她被《亚洲周刊》评为中国50位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她在新浪网开设了自己的博客,把很多性学的理念和知识在网上公布,自200511月开博以来,点击率已超过1700万。

按照66号令,上述三位誉满全球的性学家,也是没有资格在提供性知识宣传的。如果要想具备资格,从已经70高龄的刘达临教授,和年近6旬的潘、李二位教授,还得重新读医科大学,毕业后从住院医师做起,慢慢熬到副主任医师才行。

但遗憾的是,除了部分泌尿外科和妇科医生外,很多医生对性学并不了解,特别是副高职称以上的医生。试想,大量的内科、外科、产科、儿科医生,已经掌握了性学的知识和研究方法吗?况且,在中国的医学专业分科标准职业中,至今没有性医学。在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和省级医院等大型医院中,性医学科也是凤毛麟角。那么,医疗机构的那一个专业去申请性科学网站,又由哪一科的高级职称的医生去管理呢?

性健康是世界共识基本人权

   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WHO)在1948年成立时,给健康下的定义就是“身体、心理及社会生活的完美状态”。性健康是人类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也不例外。

    20005月,世界卫生组织(WHO)和世界性学会(WAS)通过了“性健康促进行动方案”。方案对性健康和性权利进行了说明。

方案指出:“性健康是指与性有关的生理、心理和社会文化方面正处于良好状态的一种体验。性健康由性潜能的自由和负责的表达所证实,性潜能促进个人和社会的和谐与健康,丰富个人和社会的生活。性健康不仅仅是指没有功能障碍、没有疾病和/或身体无虚弱。为了获得和维持性健康,必须认可和支持所有人的性权利”。

在性权利方面,方案也指出:“人权乃人类与生俱来的;可是,重视与生俱来的权利本身不会产生权利。人权高于文化价值。如果特定的文化具有违反人权的社会习俗,那么这种文化价值就应该被改变,象女性生殖器官损毁的文化习俗就是应该加以改变的事例。人权是促进健康的途径,它已经在促进生殖健康的定义中明确地予以陈述过。性权利越来越得到了人们的重视。人权是普遍达成共识的作为保护人的尊严的普世法则,它促进正义、平等、自由和生存。既然健康保护是基本人权,由此得出结论:性健康包括性权利。”

   2009413日,经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行动计划指出,实现充分的人权是人类长期追求的理想,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长期为之奋斗的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庄严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人权事业发展,使中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大幅提高,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中国政府如今已经将人权写进了国家发展纲要了。而性健康与性权利是世界共识的人权。如果按66号令的要求:“开展性科学研究的医疗保健网站,只能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综合性网站的预防保健类频道不得开展性科学研究内容服务”。岂不是剥夺了广大民众在网上学习性知识,增加性保健常识,维护性健康的权利?岂不是也公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

卫生部官员应该“亡羊补牢”

综上所述,无论从法律、权威和专业的角度来看,卫生部近日公布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关于“性科学网站的管理”的条例,很多都是不合理的。卫生部新闻办的某负责人在接受记者参访时表示:“出台这项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尽管这个出发点是好的,但从性学专业的角度看,起码是性科学的弱智或科盲。作为一个国家的卫生健康管理最高行政机构,出台这种科学的弱智或科盲的法令,能达到“保护未成年人”的效果吗?

中国有句古话:“亡羊补牢,未为晚也”。请卫生部官员三思。 

——200973日,纽约

【作者系中国性学会的发起人之一,1986年至1994年曾任中国性学会(筹)秘书长。现定居美国,任东西方性学研究所(WAS团体成员)所长、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世界性学会(WAS)注册国际性学家,世界华人性学家协会(WACS)副会长兼北美分会会长,国际中华性健康研究会会长,《国际中华性学杂志》总编辑,《华人性健康报》主编,《WACS Newsletter》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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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条评论 发表在“性学(性科学)不是医学——兼谈权威观点”上
  • 发表名 说:

    请问版主:坛方是不是已经彻底不讲道理只搞蛮横执法了?
    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3&post=982177

  • 风声雨声读书声 说:

    中国卫生部说的无知但更是专横,是压制。无知是事实,但专横和压制是有意。从事实上说,其效应就是不让人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人的性行为。社会科学总是关连到意识形态,所以在中国一直处于被官方禁止,或控制的局面。

    人的性行为,当然有生理的(医学的)一面,但是更多的是社会的(社会学)的那一面。把人当动物看,不就是中国共产党唯物论的“科学本质”吗?人的任何行为都是一团血肉的生理现象,那就是有中国官方共产党特色的“科学本质”。

  • 匿名 说:

    陶成章遇刺发生在1912年一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刚刚成立,国父闻讯极为愤怒,当即悬赏3千银元指示破案,沪军都督府悬赏1千元,全力侦破,很快将凶手抓获。清末民初之时民间报纸多不胜数,敢言敢报超过任何时期。给蒋公栽赃是是少数坏人和共产党所为,居心极为险恶,目的是打击和败坏中国反共复国的领导核心,以致以讹传讹,一些人信以为真,一些人将信将疑。你可以查查,当时对陶案的报道铺天盖地,对凶手的审理完全公开,,没有一份报纸提到过此案与国父,陈其美或蒋公有任何瓜葛。假设这件案子哪怕与蒋公有丝毫联系,蒋公也不会受到人民的爱戴和有以后的发展和作为。共产党伪造历史,颠倒黑白是一贯的,例子不胜枚举。仅举出一项,就是上海一个公园门口挂“狗和中国人禁止入内”牌子的事件,也是彻头彻尾的谎言,历史上根本没有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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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邓明昱,教授、研究员。医学博士、健康科学哲学博士,心身医学家、性心理学家、咨询心理学家。國際華人醫學家心理學家聯合會(IACMSP)理事長、 IACMSP四川“512”災後心理援助小組組長。电话:(718)321-8808,手机:(917)402-7176,E-mail:iacmsp@gmail/ millerdeng@yahoo.com.cn;美国网站:www.iacmsp.org 中国心理援助中心网站:www.ddt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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