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 11 月 21 日 [京港台]

2009年06月15日 12:40 上午

请签名支持我们的抗“日”英雄

谢谢!

http://chinagirldyj.info/Index.aspx

Popularity: 1%

这篇文章归类于: 社会·情感·家庭, 锄草。 (已被阅读 190 次)

8 条评论 发表在“请签名支持我们的抗“日”英雄”上
  • 不平則鳴 说:

    你是騙子先告狀嗎?那兩位夏律師指稱鄧玉嬌受到性侵犯被鄧家解除委託,這不是欺騙?

    .
    社區電視網- 律師:鄧玉嬌親言她受到性侵害
    2009年5月22日 … 近期備受關注的湖北巴東服務員鄧玉嬌由於防衛刺殺淫官案,有了最新發展。律師21號到
    看守所會見被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收押的鄧玉嬌,並披露,鄧玉嬌明確 …

    官方鑒定稱鄧玉嬌有心智障礙 具有部分刑責能力
      昨日,記者從湖北巴東有關方面獲悉,備受矚目的“鄧玉嬌刺死官員事件”又有進展,鄧玉嬌的精神病鑒定也有了結果,鄧玉嬌具有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據悉,6月5日,巴東縣檢察院已經將鄧玉嬌起訴至巴東縣人民法院。檢察機關起訴鄧玉嬌的罪名是故意傷害罪。

      檢方認為,鄧玉嬌在實施防衛的過程中,用水果刀刺了鄧貴大4刀,其中兩刀致命,鄧不治身亡。黃德智手臂受傷,傷口長11.5厘米,構成輕傷。檢方同時也認為鄧玉嬌具有防衛過當、自首、死傷者有過錯在先等減輕或免除處罸情節。

      此外,據知情人介紹,對鄧玉嬌的精神病鑒定也有了結果,鑒定結論顯示:鄧玉嬌具有心智障礙,但具有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目前,鄧玉嬌在家人的陪伴下,被監視居住,等待開庭。其聘請的兩名湖北律師,也到巴東縣檢察院查閲、複製了與案件有關的材料,准備辯護。未經巴東縣人民法院證實的消息稱,巴東縣人民法院將於16日開庭審理鄧案。

      據曾經代理周正龍案的律師楊建軍介紹,防衛過當,首先不是一種罪,只是案件中的一個情節,供量刑時考慮。根據我國《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綜合鄧玉嬌有防衛過當的情節,依據《刑法》第20條第二款,鄧玉嬌有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罸。

  • 北国雪 说:

    谢阿妞!这次又像20年前一样,在纠缠哪里哪里没死人。现在是”强奸未实施”。连“未遂”也与时俱进成“未实施”。不过意思可就神不知鬼不觉地调换了。“未实施”,是主动放弃,“未遂”是不得不放弃。这里的不同在法律上可是大相径庭啊!还有,好像“未实施”邓大鬼就成了“冤鬼”了。可笑!好愚民(形容词)!
    --------
    阿妞不牛的评论
    June 15th, 2009 at 3:01 am
    凡是在邓案上摇头晃脑讲‘法律’而要对邓女进行审判求刑的,除了公开的共产党的狗官,就是邓鬼大的鬼魂附体。但是支共博除外。他明白无误地“支共”,让大家看清共产党的五脏六腑。

    连共产党的人官也只能身不由己地按上头指示办事,不会主动跳出来声色俱厉摇头晃脑:强奸没有实施!

  • 北国雪 说:

    谢谢支持!匿名!“合法腐败”这个词归纳得好!
    -----------
    匿名游客的评论
    June 15th, 2009 at 1:35 am
    签了,向一个已进入“合法腐败”阶段在政党和政府,发出一声怒吼。

  • 北国雪 说:

    佩服你老蝎子,你比我勇敢!
    —————–
    老蝎子的评论
    June 15th, 2009 at 1:12 am
    用实名签了。

  • 白玉堂 说:

    支持邓玉娇抗暴、抗淫官。

  • 阿妞不牛 说:

    凡是在邓案上摇头晃脑讲‘法律’而要对邓女进行审判求刑的,除了公开的共产党的狗官,就是邓鬼大的鬼魂附体。但是支共博除外。他明白无误地“支共”,让大家看清共产党的五脏六腑。

    连共产党的人官也只能身不由己地按上头指示办事,不会主动跳出来声色俱厉摇头晃脑:强奸没有实施!

  • 匿名 说:

    签了,向一个已进入“合法腐败”阶段在政党和政府,发出一声怒吼。

  • 老蝎子 说:

    用实名签了。

留下回复

北国雪

浏览人次: 8760

[作者简介]

[北国雪]个人类别
作者[北国雪]自己发表的最新评论

2009年十一月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天
« 六    
 1
2345678
9101112131415
16171819202122
23242526272829
30  

[北国雪]的个人链接
  • 链接表
Copyright 1999-2003 Chinese Media 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