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04月12日 10:44 上午
昨天早晨(4月11日),有关方面打来电话,说郭前天(我们规定的道歉截止日)已经在网上道歉。我们马上上网查看其博客,没看到任何道歉文章;搜索一遍,也没看到有什么道歉信之类。立即告诉郭在安乡的侄儿郭志涛,请他把道歉的网址告诉我们。但直到现在,还没收到任何反馈。
今晚上线,发现“主流民运人士”博发有文章“郭岩华案:撕开牛乐吼臭嘴!”(http://blog.dwnews.com/?p=52091)。其中粗俗的漫骂和辩解暂且不管,有段文字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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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关于安乡分公司的“招待费”问题,其律师早就说过:安乡公司瞒着上级的个人行为,与其老板有何关系?当地那个经理后来说:那点招待费已被退回来--这在中国或美国都是属合法,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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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已经道出了斯腾公司行贿案的真相,也就是我们一直没说的事实真相:斯腾公司安乡代表两次行贿,均被领导委婉退回。不错,你自己说了出来,比我们说一百遍都强。你“主流民运人士”不是一直在本博骂我们是“贪官污吏”吗?现在看来是你们自己行贿且被拒绝啊,这又如何解释?
还有点不解,既然你们明知“律师早就说过。。。那点招待费已被退回来”,为什么郭还要在其博客上发表那总额2.8万元的“当地官员索贿证据曝光”?解释或许有很多,但结果只有一个,斯腾公司除已经构成行贿罪之外还有诽谤罪嫌疑。
另外,我们还注意道,这段文字与前几天郭发来征求意见的新闻稿相关内容一致。那篇署名为“黄小莉”的新闻稿写道: ---- “记者还是追问一个网友会关注的问题:在2月份曾有传言,安乡政府有人对斯滕公司“索贿”,如何理解和解释这个问题?郭岩华说,根据现在了解的情况看,这是公司内部运作中的错误。当时安乡的斯滕公司的经理满美国方面,自作主张想花钱招待费县里的领导人,以便容易办事。当双方发生矛盾时,就推脱成别人索贿。郭岩华对记者说:事实上,安乡有关领导早已将那点“招待费”原封退还。这件事的责任在斯腾公司,我在此向安乡领导真诚道歉。” ---- 因为郭在新闻稿前标了“若双方没有意见时,再公开发表”,我们当时就没公开这篇文章。当然,我们也不同意郭拿这篇文章当道歉(非本人之口),必须按我们提出的3点严格执行。 这个“主流民运人士”跟郭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对这些内幕了如指掌?联想到郭在人民网论坛的ID“主流”,都不得不说耐人寻味。 至此,郭岩华“湖南被骗”一案已经真相大白,不知道郭岩华先生打算将这场大戏如何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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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何一向喜歡財富的歐美人也開始“仇富”了?
原來想象中歐美人應該沒有“仇富”心態的,美國夢不就是變成富人夢嗎?生活在資本主義社會,大部分的歐美人似乎應該崇拜財富才對。
但這次的全球金融危機似乎改變了這一傳統,讓一向喜歡財富的美國人、英國人、法國人也開始對富人說“不”,也就是歐美人也開始“仇富”了。
都仇恨那些人呢?
主要是仇恨那些翻手爲雲覆手爲雨的“投行”、銀行界大賺不義之財的人。《經濟學人》在4月的一期封面文章中專門暴光歐美人的仇富心理,還專門開專攔討論爲什麽仇富的話題。可以想象西方人的仇富情節已經不潛了。
有幾個資料令人震驚:1979年,0.1%的美國人的收入是90%的美國人的20倍,到2006年,這個數位增長到77倍;同時,人們也相信,有些富人的鉅額財富,是通過利用國家財政金融體系漏洞,從窮人那裏巧取豪奪得到的,這就更加令人憎恨了。在這期文章及討論中,從多個角度來分析爲什麽連一向喜歡財富的歐美人居然也憎恨起富人來了?《經濟學人》總結出富人們的兩大罪狀:
罪狀之一:銀行家“綁架政府”,投機者賺錢,無辜民衆“買單”
那些“投行”和“基金管理者”設計出這麽一套“規則”:
有錢賺的時候,他們要抽取傭金分成,沒錢賺的時候,他們卻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甚至還要讓政府人民來為他們“收拾爛攤子”。
更無恥的是,遇到這次經濟危機這樣大的動蕩,儘管很大責任就在這些投機者,卻因爲他們在經濟裏占的份額太大太重要,政府還打不得罵不得,還得拿出國家財政資金和納稅人的錢給他們補窟窿,而這幫人呢?這邊哭完窮,錢一到手,首先給高層大發獎金還安排豪華度假,難怪讓人恨得牙癢癢。
罪狀之二:自私自利,對社會有害無益
和微軟、Google這些爲社會創造巨大價值,同時創業者自己獲得財富的“正當富人”們不同,人們眼裏,銀行家和基金管理者們的財富積累方式太自私自利了,通過投機賺錢,在全世界範圍裏來回流動操縱,對社會本身沒有創造任何價值,普通人也不能從中享受任何收益,銀行家們卻在這個過程中賺得盆滿缽滿,這也太不公平了!
而且在這個過程中,發達國家經濟運轉都被越來越多地捲入其中,銀行越來越大,大到政府都不敢讓它輕易倒閉,只能用納稅人的錢來替他們犯下的錯買單。
當然,《經濟學人》也試著辯護說:銀行家也不全是一無可取的嘛。金融體系的存在,使得對一些産業的投資成本更低,對社會還是有其價值所在的,同時,也有一些銀行家,的確爲他們的錯誤付出了代價,像是雷曼兄弟的倒閉,美林的被收購等等。但是,體系漏洞的存在是顯而易見的,許多投機者的風險最後被轉嫁給了納稅人也是事實,而這正是讓大家憤怒的原因。
怎麽辦?我們該打倒富人嗎?
市場機制本身已經針對這些富人們的邪惡行徑做出了調整和報復,金融海嘯的爆發中,投行倒閉、對沖基金縮水、10萬億美元的財富蒸發,貧富差距有了一定的改善,但僅有市場機制的作用是遠遠不夠的,更爲關鍵的,是政府需要在其中發揮作用。
很容易想到,政府也最愛做的行爲大概就是“增稅”,可在經濟蕭條的背景下,增稅措施又對經濟刺激不利,似乎讓政府部門陷入一個兩難局面。政府更應該做的,是填補那些讓投機者們得以爲所欲爲的監管漏洞,應該想辦法擠出泡沫,改變目前這種不對稱的風險承擔機制,讓銀行家們自己爲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同時,既然那些大銀行接受了財政資金的幫助,也該像個公共事業部門一樣,承擔起社會責任來,而不是僅僅想著巧取豪奪地賺錢。
總而言之,發不義之財的富人們雖然可恨,但簡單地給予打擊也於事無補,政府更應該做的,是建立一套更安全公平有效的金融體系和監管體系。

主流民运人士 = 老郭.

美國高級流氓正在對全世界施展的「五鬼搬運」與「金蟬脫殼」神功
美國為了拯救本身的金融危機與經濟衰退,自去年第四季起便大幅擴張公共支出,而挹注公共支出的唯一財源便是大量發行公債。3月份單月以及2009會計年度上半年(去年10月到今年3月)美國聯邦預算赤字均創同月與同期的歷史新高。此種大膽的舉債動作,不啻是由美國政府「做莊」,公然實施「五鬼搬運法」;如果未來再以「金蟬脫殼法」,來處理「龐大的赤字」,則對國際經濟與金融所可能造成的衝擊,思之不免令人不寒而慄。
美國3月份聯邦預算赤字達1,923億美元,比去年3月高出近三倍;累計2009年度上半的赤字總額達9,568億美元,也創上半年度的新高。歐巴馬政府更預估全年度赤字為1.75兆美元,比2008年度的4,548億美元亦高出三倍。另外依據國會預算署3月時的估計,歐巴馬政府的預算方案將在未來10年造成9.3兆美元的赤字。
美國政府當局對此則不以為然,仍深信未來一旦經濟復甦,稅收自然增加,而政府用於刺激景氣與社會福利方面的支出亦會減少。這當然是美國政府的「如意算盤」,是否能夠如願,還要觀察中、長期間景氣循環的軌跡。然而純粹就金融面來看,預算赤字激增,即代表政府對資金的需求增加,理論上將使市場利率大幅上升,對此美國政府的因應措施便是由聯邦準備理事會(FED)來「印鈔票、買公債」。至於外國投資人(包括外國央行)是否會擔心美國的赤字規模過大,而停止或降低美國公債的買進?白宮首席經濟顧問桑默斯說得好:由於投資人以美國公債為「安全天堂」,反而使公債的需求增加。
觀察美國這套政策,不禁令人聯想到我國已故經濟學大師蔣碩傑先生在20多年前提出的「五鬼搬運法」與「金蟬脫殼法」。
蔣先生當時曾撰文指出:如果銀行發行貨幣去放款,就等於銀行幫助借款人施展「五鬼搬運法」搬運別人(存款人)的財物,來供借款人使用,此無異「竊盜」行為。對照當前的情況,所不同者在於並非由銀行來扮演「五鬼」,而是由美國政府擔綱演出;所「搬運」的標的,也不只是美國民眾的存款,還包括外國政府的外匯存底與民間資金。美國所仰仗的是美國在全球經濟體系的地位及美元的國際流通能力,迄今仍無可取代;而在當前國際金融市場仍驚魂未定之際,美元資產仍被認為是相對較安全的避險標的。再加上美國擁有國際「鑄幣權」,由Fed以擴張信用來壓低美國公債的殖利率,使外國政府與投資人須以較高的價格來購買美國公債,讓美國政府能夠取得廉價的資金,用來擴大公共支出,從而刺激美國經濟復甦。
「五鬼搬運法」的名稱固然不雅,基本上仍屬於「願者上鉤」,畢竟美國政府並未強迫他國購買美國公債。但接下來的「金蟬脫殼法」,則對國際經濟乃至於個人財富的衝擊卻不可忽視。蔣碩傑當時是以此來比喻「通貨膨脹政策」的影響,即由於物價上漲,使債務人所負擔的實質債務減少,形同「金蟬脫殼」,而存款人則成為「金蟬脫殼法」下的受害者,因而造成財富分配的不均與社會的不穩。以當前美國的情況來看,則「金蟬脫殼」的方式不僅有「通貨膨脹」,還有「美元貶值」。如果在美國政府積極擴張財政支出的刺激下,經濟順利復甦,屆時通貨膨脹率自然會比現在高出許多,加上Fed必然調整貨幣政策,市場利率因而回升,公債價格則反向下跌,於是現在買進高價公債的投資人(包括外國央行)便要吃虧。同時經濟復甦後,政府稅收增加,公債發行減少,於是美國政府可以用較低的價格來買回(償還)公債。如果天不從人願,景氣並未順利回升,政府必須持續擴大支出,則公債價格終將重跌,同時還會引發美元貶值。如此一來,現在以高價格、高美元匯率買進美國公債的外國投資人,將會承受價格與匯率的雙重損失;而擁有外國資產的美國企業或個人,將因美元貶值而得利,美國政府亦可間接受惠。兩大法寶巧妙運用,順利完成「金蟬脫殼」,可謂不亦快哉!
所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資本主義所主導的國際經濟與金融體系,原本就是一片殺戮戰場,因此不必以「道德」的角度來評斷財金政策的是非,而應以長期的綜合影響為考量。美國這套政策固然在短期間對經濟復甦有利,但長期間終將侵蝕美國經濟與美元在國際間的地位。最近已有不少國家倡議用其他機制來取代美元的「國際準備貨幣」地位,雖然時機尚不成熟,但也代表一股反思的力量正逐漸抬頭。台灣在國際經濟體系中固然沒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但至少要注意避免成為「五鬼搬運」與「金蟬脫殼」之下的犧牲品。

见好就收?你们想得太简单啦!郭某依仗高层宠爱,不把我等国安放在眼里。我们对他早就看不顺眼了!
现在他趁我党六四危急之时,竟投靠民运,搬弄是非,趁火打劫,我们国家安全机关正好抓住郭的小辫子,非杀鸡吓猴,杀一儆百不可!

大家心知肚明,见好就收吧!别在全世界华人面前丢人显眼了!

他们道歉显然是委曲求全,给当地政府一个面子,息事宁人而已--你受贿已经构成既成事实,人家不往上告发已经是放你一条生路了,为什么还要道歉呢?

看来过程是这样的:行贿--退回--博客上发“索贿证据”--发现贿赂款已经被退回--道歉,是这样的吗?
俺不作证的评论
April 13th, 2009 at 9:51 pm
您怎么看不懂呢?

看来过程是这样的:行贿--退回--博客上发“索贿证据”--发现贿赂款已经被退回--道歉,是这样的吗?
俺不作证的评论
April 13th, 2009 at 9:51 pm
您怎么看不懂呢?

这样说来,从受贿到双方发生冲突后,再退贿(太少?),经历了好几个月?这就很难脱离干系了。斯腾开始还想为政府遮盖一下,息事宁人--不成想“政府代表”太认真,非要弄清细节不可!才逼出真相、证据和证人(副经理和办公室主任都已写好材料)。

您怎么看不懂呢?他们已说“美国方面知道的很晚”,即使今年2月,他们在岩华(只是笔名,并不一定是郭岩华本人)博客上披露“索贿证据”前,他们都不知道。直到最近总公司查帐,才在当地公司自作主张的“公关费”中,发现了这个问题。
….
这个细节,美国方面知道的很晚。老板知道后,非常愤怒。已责成他们写出书面资料和检讨。俺只是暗示一下,此证随即销毁,永不再提。

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么既然钱已经在两年多前就退了,今年2月郭岩华却在博客上披露“行贿证据”,而且也不说明钱已经被退回,是什么意图?你再三强调不知情,却又把行贿款做进了公司帐,是不是想掩盖什么?
俺不作证的评论
April 13th, 2009 at 7:41 pm
“xx县受贿案”的细节:

而等不要搞错,我等只是以“政府代表”为名的特殊办案人员,目的不是为县里“追杀”,而是为了核对双方说法,彻底弄清案情…有冤有证据,尽管报上无妨。

“xx县受贿案”的细节:
……某分公司自作主张,席间送给xx县领导XXX红包。后来,该分公司提出自动延长“贷款期限”的要求。县里“研究后(红包太小)”拒绝了。于是,双方发生冲突。一个月后,XXX领导委托一个熊姓副县长,将红包退回某分公司的职员副经理xxx,办公室主任xxx。
这个细节,美国方面知道的很晚。老板知道后,非常愤怒。已责成他们写出书面资料和检讨。俺只是暗示一下,此证随即销毁,永不再提。
洒家吃斋念佛,心地善良,只想息事宁人,皆大欢喜。不愿断人生路,也不想影响别人的仕途或糊口饭碗。我佛说的好:予人一条路,结得一生缘。
谁要相信俺的胡说八道,一切后果自负,洒家死不认帐!阿米陀佛!

他们那样替你们盖着拦着,还要追杀,人家弃不彻底澄清!玩火者自焚,大家心知肚明。
这些小喽罗再不知天高地后,继续搅和,他们不立即捅到中央才怪呢。那时候吃不了就要兜着走!

载了不是?其他的没用,重要的是人家自己公开的“正式声明”,那才具有法律效力。
被套牢还当托,别在这里丢人显眼了!

回15楼的axxzf,你自己看看岩华的博文:
--郭岩华说,根据现在了解的情况看,这是误解。当地公司自作主张,为办事方便请客招待县领导。他们后来了解到,在双方发生冲突后,安乡领导已将那点“招待费”原封退还。

他们是以“个人代表”名义的政府,即通常我们都不愿意说的“国安特务”,是为“国家”挽回面子而已。

博主不回答这些问题,看来此一事件岩华是得罪中国政府还是得罪了某一个人?还是难以定论啊!
博主的用意应该是在说事情的真相,既然这样何不做的更真实些。是代表自己?政府?
树人的评论
April 13th, 2009 at 2:55 am
像此类网站中国大陆是禁止访问的,博主居然逆势而上,还是用一级地方政府身份在这长遍大论。我推测博主一、博主有其它目的;二、博主并非什么中国政府人员,如果博主真是政府人员,难道中国大陆真的解禁了?退一步讲就算是真的解禁我想政府绝不可能支持这样方式的政府行为。博主身份耐人寻味,可见其发言真实及用意更值的人推测。如真是中央政府支持或授权安乡人民政府为之,那么我想“民运大佬”们都可以安然回家了,这也是我们所希望的。
不知博主真实身份名称中国政府职务是否可以告之,能不能给个指示?

博主不回答这些问题,看来此一事件岩华是得罪中国政府还是得罪了某一个人?还是难以定论啊!
博主的用意应该是在说事情的真相,既然这样何不做的更真实些。是代表自己?政府?
树人的评论
April 13th, 2009 at 2:55 am
像此类网站中国大陆是禁止访问的,博主居然逆势而上,还是用一级地方政府身份在这长遍大论。我推测博主一、博主有其它目的;二、博主并非什么中国政府人员,如果博主真是政府人员,难道中国大陆真的解禁了?退一步讲就算是真的解禁我想政府绝不可能支持这样方式的政府行为。博主身份耐人寻味,可见其发言真实及用意更值的人推测。如真是中央政府支持或授权安乡人民政府为之,那么我想“民运大佬”们都可以安然回家了,这也是我们所希望的。
不知博主真实身份名称中国政府职务是否可以告之,能不能给个指示?

南美洲國家近50年動蕩不安的深層原因-美國帝國的魔爪和魔咒
南美洲大量存在的貧民窟是舉世聞名的。貧富分化極端,導致社會嚴重動蕩,把經濟發展的成果幾乎付之一炬。
當然,這裏面和美國跨國壟斷資本的醜惡作用是離不開、抹不掉的。特別對於石油等自然資源。 因爲南美發展中國家的技術力量弱,有原油卻無技術勘探和進行開採,開採出來後又沒有石化煉油廠。所以,美國跨國石油公司巨頭除了以資本投入的方式獲得部分控制權外,以“華盛頓共識”的方式,讓他國的石油企業「私有化」,這些石油企業的「私有化」等於順利地敞開了大門得讓美國資本收購併購控制。控制的辦法,我做一個假設比較容易明白。如果該國的「私有化」石油企業不肯完全依賴美國(石油幾乎只出口美國),首先,「私有化」企業的“原罪”是不可避免的,美國發動社會輿論針對該石油私企的擁有人,“揭露”該人早就被美國掌握的“醜聞”或者“貪污”等等,南、北美洲的媒體幾乎是美國“完全控制”的,查韋斯要中國幫助委內瑞拉發射自己的電視轉播衛星,就是這個原因。該國人民看的基本就是美國電視,美國只需要在本國“揭露”這些問題,該石油私企擁有者就可以在該國被攻擊(輿論和議會),這個石油私企擁有者,除非是當權者,否則是無法抵抗這種輿論攻擊的; 但僅僅是當權者還是不行的,美國的電視輿論,就會“揭露”他的“腐敗和貪污和濫用職權”,而這些國家實行的所謂民主政治, 美國就可以發動民衆遊行示威,那麽當權者除非執政者”,使用鐵碗鎮壓遊行示威,別無他法,要麽就下臺,要麽答應美國的石油利益安排, 屈服。如果該執政者繼續對抗美國不服從,那麽 CIA中情局則會策劃政變”推翻執政政府“恢復”“民主政治”,如果執政者足夠鐵碗,政變也被鎮壓,那麽CIA中情局就會“煽動”反政府武裝, 給錢給武器“搞亂”該國,你不聽我的石油利益安排,我就讓你産不出石油。如果該國武裝力量弱小,美軍所謂的特遣“特種部隊”就會直接入境去抓人,當年巴拿馬總統諾瑞加就被所謂的“販毒制毒”罪名,被美軍特種部隊從總統府內被抓走。
“全面私有化”,“完全民主政治”,“徹底輿論控制”,是美國在南美洲戰無不勝的“法寶”,三者就像三條“毒蛇”,死死的纏住這些國家爲美國“服務”。可以說,南美洲各國一直逃不出這個魔咒。因爲掌權的利益集團,基本都是唯利是圖的資本家。南美州近50年的動蕩不安,一直應驗著這個魔咒。
凡事有結果必有原因,其實歷史上這些國家多數由美國扶持的(右翼獨裁專制)政府和美國及歐洲國家的關係還是很好的。但是多行不義必自斃啊,這句話真是太對了。西方的資本在這些國家曾經佔據很多領域,但是利潤都被抽走,並沒有給當地人帶來多大的好處,尤其是中下層的群衆。看著一個個世界級的大企業在國家裏投資,但是結果卻是大衆更加貧困化。
查韋斯的出現應驗了我們祖先說的“物極必反”。
他按照美國軍事帝國所制定的“ 美國民主政治”的“選舉遊戲規則”被選舉出來。 一上臺執政就要求原油產業「國有化」,此嚴重的破壞了美國軍事帝國的利益。但其國內的反對派資本家利益集團幾次在美國CIA中情局背後策劃扶持的「政變」中卻都失敗了。同時查韋斯就像被咬傷的公雞,大喊大叫,叫到全世界的眼睛都盯著委內瑞拉,CIA中情局暗地裏的幹活變得不容易了,查韋斯之所以整天滿世界大喊大叫的原因就是爲了保護自己不受CIA中情局暗算,什麽語言最搶世界輿論的眼球他就說什麽,隨時讓世界人民注意到他的存在和CIA中情局的存在。
美國現在並不是搞不定查韋斯,美國的手段多得很,而是擔心在一些極端手段搞定他的時候、一系列的「國有化」政策必然傷害到美國和歐洲資本殖民主義者的利益,所以我們也看到這幾年來南美三雄的不斷的軍事演習及武器購買,這也是防患於未然。把希望寄託于美國開明派的身上是不可取的,因爲資本的利益不會按照公理的方向去做。「中情局」泡製“伊拉克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大謊言事件(以”妖魔化伊拉克”議題設定操控媒體、全球大肆製造輿論)就是一個例證。在現在這個美國軍事帝國的金融經濟泡沫化迸發的時代,有誰能夠保證無所不用其極的美國軍事帝國不會爲了維護自己的既有的壟斷經濟地位而向其他國家開戰搶奪資源呢?也許你下一個關注的戰爭熱點就在這裏。

此事另一方岩华身份照片大家都清楚了解,博主可否告之真实身份?职务?可怜代表是哪一级政府?这样我想对你们更有利,讲的话可信度自然更大。如若不然我们只能怀疑博主和岩华还有其它事情,不然没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像此类网站中国大陆是禁止访问的,博主居然逆势而上,还是用一级地方政府身份在这长遍大论。我推测博主一、博主有其它目的;二、博主并非什么中国政府人员,如果博主真是政府人员,难道中国大陆真的解禁了?退一步讲就算是真的解禁我想政府绝不可能支持这样方式的政府行为。博主身份耐人寻味,可见其发言真实及用意更值的人推测。如真是中央政府支持或授权安乡人民政府为之,那么我想“民运大佬”们都可以安然回家了,这也是我们所希望的。
不知博主真实身份名称中国政府职务是否可以告之,能不能给个指示?

如果事情没曝光,双方没冲突,那“招待费”就不退了是不是?
出事后,再退贿款,还敢公开承认,找死啊!

依我经验!如果斯腾公司真跟想害你们,就把这些证据捅到中央,你们这些小官帽就别戴了!

这回斯腾说的有些道理,自称地方政府的反而自己承认“确有其事”,陷于不利了!

7楼,你那点道理,就歇菜吧。

安乡公司的行为,与美国公司有什么关系?
虽然事发后才把钱退了,但政府的代表已承认当时受贿早已“事实成立”。斯腾公司就可以在中国,以此为证据控告当地政府了。
而对斯腾公司来说,因为那是安乡分公司的自作主张,美国这边并不知情,所以并没什么法律责任。

主流民运人士的评论
April 12th, 2009 at 10:54 am
他们举报时可能还不知道,事发后当地政府退回了“招待费”…实际上,既然双方都承认至少确有其事,那就称不上诽谤。
如果“收贿受赂”问题炒作起来,可能对当地政府更不利--既然自称政府的代表已承认受贿事实成立,他们就可以在中国,以此为证据控告当地政府。而对斯腾公司来说,因为那是安乡分公司的自作主张,美国这边并不知情,所以并没什么法律责任。
并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刚打电话问过老郭。他说,稍后自己会出面,在他们的博客上做出解释。

不要理这些人,让他们自己玩吧!

他们一直没说话,一是在征询有关方面的意见,二是不想继续与当地政府争议。你在这里糊里糊涂搅和,只会使双方再次撕破脸皮,使政府形象进一步受损。

还是让他们自己来解释才有影响力,由你们来说越描越黑。人家就会理解:看双方都承认确有其事,不是受贿是什么?只不过是人家不愿把关系搞僵,认亏服输,息事宁人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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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華案的賴昌星
最近幾年,由於不分青紅皂白的推動「自由化」、「私有化」,中國社會的風氣和中共官場的風氣同時每況愈下,官商勾結日益嚴重,一些勢大財雄的商人,已經不滿足于與官員的勾勾搭搭,開始尋找一些能力出衆、形象較好的年輕官員,進行政治包養,出重金找關係暗助這些年輕官員升官,從而進行「政治控制」,獲得更大的利益。
習近平亦曾指出,很多有培養前途的年輕官員,往往也是形形色色的社會人士關注乃至苦心經營、傾心「投資」的「潛力股」。這些別有用心者往往利用年輕官員缺乏社會經驗的特點,「對症下藥」,用「酒色財氣」包裝的糖衣炮彈對付他們。
當年廈門遠華案的賴昌星對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莊如順便是如此,莊如順還是一個副處長的時候,賴昌星便“積極與其結交”,並且一路助其升官,送車送女人,投其所好,無所不用其極,最後賴昌星之所以能出逃成功,也是莊如順的通風報信。
而最近炒得沸沸揚揚的黃光裕與鄭少東的關係,也是同出一轍。當鄭少東還是一名局長時,黃光裕便發現鄭少東前程遠大,憑藉老鄉關係拉攏,並花重金幫助鄭少東打通仕途的各個關節,使其官運亨通,兩人終成莫逆之交,鄭少東也心甘情願爲黃光裕所驅使。
政治家奴 政治漢奸
商人如此,一些官員也是如此。很多地方官員爲了權力能夠世襲,任用私人,用人唯親,甚至將自己的子女提前安排到各級團委進行「卡位」,以方便今後進行火箭式提拔。較早之前就有媒體揭發,遼寧有一個城市的團市委班子成員,其父母親多是該城市的市委班子成員,也就是說,團市委的職務,由市委領導的子女們集體接班了,這種政治世襲制,恐怕也是中國特色了。
當然,政治家奴縱然可恨,但政治漢奸卻更加可惡。實際上,西方國家通過有計劃的培養培植,已在中共內部培育了一批政治代理人,這些人佔據要津,表面上爲國爲民,實際上處處爲西方說話,向西方輸送利益,這在金融經濟領域中尤爲明顯。西方一直寄希望在中共第四、第五代,盼能顛覆中共政權,如果這些政治漢奸進入高位,西方的圖謀恐怕真的要實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