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12月19日 9:07 下午
从1994年开始,岳东晓博士开发了一款称为POWERRPC的软件。岳博士个人拥有软件的版权(注册号TXu 1-576-987)。这款软件支持最新的UNIX、WINDOWS操作系统和64位计算。
在2000年,SUN购买了1000个拷贝的许可权。其后,SUN把POWERRPC嵌入到关键产品里销售,大大超过了1000拷贝的许可。SUN的项目经理在内部EMAIL中写道: “正如你们可以看到的,我们已经超过了1000个POWERPC拷贝的许可。”SUN的内部文件称:“该软件多年来被无限制的拷贝,根本没有控制。”其后果是,众多公司获得SUN的授权无限制拷贝POWERRPC软件。SUN后来遇到技术问题,要求升级,导致侵权行为被发觉。 岳博士要求判SUN缺席败诉之后,JENKINS法官把案子从那位女法官手中接了过去,然后制造了一份法庭命令。该命令称2007年12月JENKINS批准SUN延期应诉(当时他根本不是此案的法官)。这份文件是在2008年1月9日产生的(PDF文件的日期),却署上2007年12月的日期。JENKINS依据此文件拒绝判SUN缺席败诉。紧接着,他迅速宣判SUN获胜,并立刻结案,判决没有就侵权事实做任何实质裁决。当时岳博士正好因贺梅一家的事回中国,弄了个措手不及。之后,JENKINS于2008年4月去了加州的上诉法院就职,跟联邦法院BYE BYE了。 JENKINS在离开联邦法院之前,把SUN的律师费申请交给一名副法官。SUN拼命增加律师费。本来在3月结案时只有7万左右律师费,但其后一份要律师费的5页纸文件就花了6万美元律师费。副法官没有做任何分析,就把SUN的律师费全部算到岳博士的头上。 按照北加州联邦法院的本地规则54-6条,一方在申请律师费前,必须提交宣誓证明说已经与诉讼对方进行协商、尽可能解决分歧,但SUN从为与岳博士有任何协商。岳博士指出SUN的这个缺陷,要求法院根据程序取消SUN的律师费申请。SUN的律师团承认,这是他们的疏忽。副法官在听了双方陈述之后,说规则模糊(规则说的是MUST),然后建议法庭命令岳博士为这一段法律争执缴纳1万多美元的律师费。 针对副法官的建议,岳博士提出了29点反对意见。其中包括判对方获律师费是鼓励盗版、岳博士不应该为对方的疏忽和法院规则的模糊而赔偿律师费等。按照联邦法,法院必须就诉讼人就副法官的建议提出的反对意见进行裁决。但法院一份半页纸的判决,以其“有权判律师费,所以律师费就是合理”这样的理由拒绝审议岳博士的29条反对意见,并命令岳博士在30天内把20多万美元律师费交清。 岳博士于是向第九巡回法院上诉,同时申请中止律师费判决的强制执行。第九巡回法院把岳博士的申请一句话拒绝,没有给出任何理由。岳博士于是在12月8日向联邦最高法院申请中止执行。在申请中,岳博士列举了SUN的侵权事实、判决的错误、缺乏正当程序,及奖励SUN盗版的恶劣社会影响。指出SUN盗版案的真相是捂不住的,盗版者都可以向SUN学习,合法盗版。同时,让下级法院强制执行判决,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剥夺岳博士的住房、财产,对岳博士的小孩是无法逆转的创伤。该申请同时发给了中国驻美国大使周文重等人。大使馆数名负责人给岳博士大电话表示关注。
岳博士在2007年11月起诉SUN时,认为这个案子铁证如山,SUN只要应诉案子就基本定了。但SUN没有在规定的20天内应诉。岳博士于是在2008年1月要求根据规则判SUN缺席败诉 (DEFAULT JUDGMENT)。美国法庭是法官负责制。当时,这个案子是由一个女法官主审。 先前,2007年11月,由于负责另一个案子的JENKINS法官在法庭上粗暴禁止岳博士递交文件,岳博士给当时的总统候选人巴拉克-奥巴马参议员写信,请求帮助。奥巴马收到岳博士的文件之后,将资料转给了加州联邦参议员包克色,后者向美国联邦司法部提出了质询。
Popularity: 22%


看明白了。原来美国大都市里也有在中国县镇里常见的恶官,而且可恶至极!兴许还是贪官。不收拾他不能平民愤!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要有理有节,不让恶人有空可钻!支持抗战到底!

“哪一级的最高法院?”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Civil lawsuit sometimes could transfer into criminal case if opponents commit perjury.

哪一级的最高法院?这都没讲清,起哄。

老岳第一次上庭的遭遇:
http://www.petitiononline.com/mod_perl/signed.cgi?ProSeRit
DR. YUE: WHAT’S THE COURT’S LEGAL RATIONALE FOR THAT?
THE COURT: THAT IS THE RATIONALE, AND THAT’S THE STATEMENT.
DR. YUE: FOLLOWING RULES OF CIVIL PROCEDURE – (interrupted)
THE COURT: MR. YUE, I AM GOING TO HAVE YOU TAKEN OUT IF YOU DON’T BE QUIET.



中国政府的英文水平越来越高了,”justified solution”一词回味无穷,
既指以前的结论是unjustified,又希望美高院做出justified的判决,
别再草菅人命。

《其实我希望最高法院判决岳东晓博士也败诉,这样就有个好处:所有自由世界的人民可以放开手脚盗版了! 》
高啊高!岳如果败诉就是牺牲一个人,给全人类造福,美帝靠榨取外国工程师
脑力劳动获得的知识产权就全免费了。

其实我希望最高法院判决岳东晓博士也败诉,这样就有个好处:所有自由世界的人民可以放开手脚盗版了!

看到美国司法黑暗的一面.

岳最好找一个对他有利的以前的知识产权法院判例,来翻他的案。

莫急,此案若输,不妨在国内开讼。SUN在国内的资产可不止这个数。

何不在中國也找個美國人開刀,
把罰了的巨款賠賞給岳曉東就好啦!

这官司打得艰苦啊,Obama,Boxer,John Roberts, 中国大使…

希望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能够做出公正性裁决。

如果jason 所言属实,该法官JENKINS犯有渎职罪!这帮昏庸的律师与法官犯了致命错误-程序错误。接下来就是美国的司法变成: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岳博士还有一个法宝: 在北京打同一个官司。使这个案子变成中美版权法典型案例-landmark in copy rights.

贺梅事件发生在有色人种仅1%的田纳西;而自己的案件却发生族裔多元的加州。他说,“在我向巡回法院提出上诉时,对方绕一圈从联邦法院,制造我的财务困难,想让我知难而退,这是明显以大吃小。法官知道我还有上诉在进行,但完全不理会我的生存问题。”


为什么不让上贴?怕挨骂?

不管什么裁决,总会有人不高兴。

中国人打官司,有人就是不高兴。

开骂了!





〖Jason〗回复:《Yong Li's Petition for Rehearing En Banc》
〖匿名游客〗回复:《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判决李永败诉》
〖匿名游客〗回复:《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判决李永败诉》
〖匿名游客〗回复:《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判决李永败诉》
〖Jason〗回复:《李永工伤赔偿复审意见书(中文版)》
〖匿名游客〗回复:《Workers Comp, Yong Li's Brief, Reviewing Board》
〖Asain right〗回复:《李永工伤赔偿复审意见书(中文版)》
〖匿名游客〗回复:《李永工伤赔偿复审意见书(中文版)》

回复: 《SUN是否又在欺诈》
回复: 《SUN是否又在欺诈》
回复: 《SUN是否又在欺诈》
回复: 《SUN是否又在欺诈》
回复: 《SUN是否又在欺诈》
回复: 《SUN是否又在欺诈》
回复: 《SUN是否又在欺诈》
回复: 《SUN是否又在欺诈》

链接表
岳东晓此案如输了,将会给美国公司在世界各地的版权造成无可估量的损失。到时候盗版者都可援引此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