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12月16日 6:54 下午
中国政府就SUN MICROSYSTEMS盗版岳东晓软件案致信美国最高法院
岳东晓起诉SUN
MICROSYSTEMS及其多名管理人员蓄意盗版败诉后,法院判决岳赔偿巨额律师费。岳已在美国联邦第九巡回法院上诉,相关上诉文书已经上呈。但下级法院先下手为强、坚持在上诉期间强制执行律师费赔偿的判决,不仅要扼杀岳的上诉,而且要让SUN由盗版者摇身成为软件主人–岳既然赔不起律师费,那么就用软件版权来抵。法院已于2008年12月15日下令强制没收岳的财产,主要是他的住房和知识产权。
SUN的这个招数并非新发明。这跟当年反客为主,剥夺印第安人的土地、把印第安人从自己家园上强制清除没有区别。SUN MICROSYSTEMS玩的就是这个把戏。当年,大部分印第安人无力反抗,死在强制迁移的路上。
其他国家在对付西方势力时完全可以借鉴。比如说微软起诉某某侵权,法院先裁定微软败诉,必须赔偿盗版者被告5000亿美元,微软不服判决、说金额过大当然是可以的,上诉嘛。美国政府抱怨?司法独立!行政不要干涉司法。微软拒不交钱,说没有5000亿,那就是藐视法庭。比尔盖茨不来法庭接受审查,那就是刑事藐视。最后还不交?你不听法院的,上诉不予受理,原判自动维持。最后将微软视窗的版权交给被告来抵债。程序上无懈可击。
岳东晓在其要求中止强制执行的申请被最高法院的肯尼迪法官拒绝后,马上把申请递交给了首席大法官ROBERTS。同时,他给中国驻美使领馆发去了相关文件。中国政府出于保护其国民合法权益,已经致信ROBERTS大法官。另外,据悉,加州众议员 PETE STARK也已就SUN盗版案给最高法院去信。
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何去何从,等待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裁决。
另据消息灵通人士称,SUN和美国法官勾结的恶劣行径已经引起中国国内的不满,一旦SUN的高层踏足中国,将被国安按刑事侵权依法缉拿。
岳东晓的上诉文件可见于:www.American-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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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do you hire a real estate lawyer to litigate copyright infringement case?

I reviewed the Court’s order and recommendation regarding attorney’s fees. The do not appear to be groundless. This is a matter of civil procedure. The awarding of attorney’s fees does not inovlve the merits of the case. The Court is not obligated to look at substantive evidence at this stage.

贺、罗两个人的折腾其实是很常见的事。所谓家丑不外扬,
他们倒是到处张扬。。。但不管怎样,他们的父母权是不可剥夺的。

“老岳输定了! ”
老岳玩的是大的,在中国政府已经关注的情况下,
如果他输了,而且是在美国最高法院,
那么美国就是自废武功。以后美国人再提知识产权都得厚着脸皮。

中国政府的信在哪里?

老岳输定了!

贺梅是挺幸福的,看足了父母间的闹剧:一会儿大打出手,一会儿分居闹离婚,一会儿又宣布有条件的和好。。。。。。小贺梅真是经风雨见世面了!

美国剩下的也就知识产权这张牌了,如果最高法院还
自残,那就好玩了。
那些诅咒贺梅的家伙真不是人。贺梅在父母身边多可爱啊。
在贝壳家就像一个小瘦猴。

请不要相信美国司法,只有国家(或者个人)利益!

做人重要的之一是公正和正义感.不管你对岳帮贺家打官司有什么看法,但在岳起诉SUN盗版的事情上应该公正.就事论事.我们不能容忍以大欺小和明显袒护侵权.

SUN欺人太甚,作为一个中国人应该支持岳.美国不是一直在指责中国政府不维护美国的版权吗,看看他们自己的大公司干些什么?

贴谱!

信是写了。听说是这样写的:民事纠纷,不便干预,如何判决,悉听尊便!

如果世间有报应的话,这就是无辜受害者小贺梅事件对这个痞子的报应!

等到这条消息让人真的很高兴

这是百年难得的法律道德舆论机会,中国政府应该积极介入
中国公民在美国拥有知识产权的,够得一个大公司侵权,后被错判的,百年难得

下面的法官水平太低了,草包。中国只要不买美国债券,
这些鸟连工资都没有发的。

缉拿SUN的系瓦茨很容易,一跟小辫子,很好认。

博主的照片象江姐

岳的软件不值钱,那为什么当初Sun Microsystems还花钱买?用在其最关键
设备上?还盗版?如果岳的技术没价值,那Sun Microsystems在垃圾上
造垃圾,不更垃圾了?用点脑子吧!
匿名游客的评论
December 17th, 2008 at 12:21 pm
既然SUN这么“先进”的公司都要盗版的技术肯定是高技术。
如果SUN的人能在一年内发明出来的东西,它会干盗版这种
下三滥的事吗?

相信美国司法!

贺梅案据说中国威胁田纳西最高法院,如果再错判,
予以严厉经济制裁,结果就判贺家赢了。

假如中国政府某个人给SUN的SB CEO一个电话,说你B欠揍啊?
SB肯定立马疲软了。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从道义上支持岳东晓博士,也支持中国政府出面。

蛊惑人心

别扯蛋了!中国公民在外国必须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服从所在国的司法管辖。。。民事纠纷因为不牵涉公民在他国的人权自由,因此就更不宜干涉,这是基本的国际惯例。
中国政府就算想管也管不了这种事情—-贺梅案因为牵涉到人权、儿童权益、中国公民子女身份转变等更大的方面,中国的使领馆才关注了该案,但只是履行领事的职责了解情况、跟进进展,却没有对美国司法方面提出任何不正当的要求。。。岳东晓自己输官司赔钱,天经地义,中国政府凭什么去替他干预美国司法?开了这个先例,下次再有中国人和美国人打民事官司输掉,岂不人家也可以要求中国政府多管闲事?!
所以,大家别信这个博文语焉不详的鬼话—-什么”中国政府出于保护其国民合法权益,已经致信ROBERTS大法官“,根本是扯蛋的事情(最多不过例行公事性的去信询问案件情况,别人根本不用搭理也肯定毫无作用)。

政府出手了。





〖Jason〗回复:《Yong Li's Petition for Rehearing En Ba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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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游客〗回复:《Workers Comp, Yong Li's Brief, Reviewing 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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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表
请问Jason:
既然中国政府就岳东晓案已经致信美国最高法院,如果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中国政府会对这裁决在国际新闻媒体中作出回应吗?
表明中国政府对此类事件的立场,肯定最高法院裁决、暴露下层几个法院的行径
or
表明中国政府对此类事件的立场,表示somet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