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 11 月 21 日 [京港台]

2008年12月15日 4:56 下午

法庭下令没收岳东晓财产

 15日一早,支持岳东晓的数名同胞来到了圣荷西的联邦法院,旁听岳东晓是否藐视法庭的听证。法官JAMES WARE首先说,这是一起藐视法庭的案件。2007年11月底岳东晓起诉SUN MICROSYSTEMS侵权,2008年3月初,法院宣布撤诉。法院根据美国版权法505款判决岳赔偿被告22万美元律师费,30天内交清,否则予以处罚。而岳没在规定30天内交钱给SUN。并且也没有去法庭接受债务人检查。名义上已构成藐视法庭。如果成立,可能入狱。

   至于岳东晓的版权官司,前文多有叙述,这里不再累赘。无论如何,作为被盗版的客户岳东晓,即使打不赢官司,也犯不着陪对方律师费,否则岂不是强盗逻辑?但SUN就是强盗逻辑。

      美国联邦法院首先是忽略事实。它的判决里见不到任何上述事实。然后简单,判岳败诉。接下来就是判岳赔偿律师费。本来按美国版权法,除非原告是无理取闹,败诉是不应出对方律师费的。但法院却说它有权判律师费,所以律师费判决就是合理。SUN获得这个胜利后,对岳步步紧逼,进一步提出要没收岳的财产,主要是其住房和知识产权。这样以来,SUN不但盗版无过,反而拥有了被盗软件的所有权。

      今天的听证,重点是岳东晓没有去接受债务检查。SUN向法庭呈交文件称,它在11月30日星期天晚上8点14分到岳家里把通知交给了一个50岁的JOHN DOE亚洲男性,可能是岳。但这个证明是虚假的。岳当晚在家,根本没有见到任何人递送文件给他,而且其家中没有任何其他成年男性。岳在其法庭文件中作证说,当晚九点左右,外面漆黑一团,突然听到一声门铃。他九岁的儿子问是谁,隔着门外黑暗中传来一个很重口音的回答,根本听不懂说什么。小孩说很害怕,于是岳带他上楼了。岳根本没有接到什么文件。

   就算SUN在30日(星期天)晚八点把文件交给了一个50岁的JOHN DOE亚裔,而且假定此人就是岳,根据条文明确规定它在时间上也是晚了,规定必须在27号之前SERVE。SUN的律师说虽然他们晚了,岳应该与他们联系再重约时间。然而此前,岳提出与SUN的人面谈,SUN却根本拒绝面谈。

      前去支持岳东晓的同胞们大多是硅谷的工程师,与岳东晓并不相识,其中还有一位教堂的郑先生。大家听到这个过程,都很气愤。说谎、欺骗法庭不守规则的是SUN。账却算到岳东晓头上。对此,岳博士感到无奈。此前,SUN明确违反了法院规则,在申请律师费之前没有与岳会面协商。岳博士就此提出反对,SUN说是一个疏忽,法院不但原谅了SUN,反而就此命令岳缴纳1万多美元的律师费。

      法官最后决定暂不处罚岳藐视法庭之罪。相关听证延至明年2月9日。但这事情并没有完,法官是不会甘心就此放过岳东晓,暴风雨还在后面。果然,法庭无法以藐视法庭治罪之后,立刻下令没收岳东晓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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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条评论 发表在“法庭下令没收岳东晓财产”上
  • 匿名 说:

    打官司就是政治行为,涉及到利益。

  • Zhang 说:

    我也看见这个名为宝宝的用不同的名字在不同的网页发表了他的无知的论点

  • 匿名 说:

    这个名为宝宝的用不同的名字在不同的网页发表了他的无知的论点.

  • 道德 说:

    这个名为宝宝是心理变态, 基因里就是奇形.此人肯定无朋友。

  • 道德 说:

    为何在处理华人捍卫自己的人权时,旁观者就进入疯癫,白痴,不可理喻状态.
    名誉,道德,宗教,职业精神都抛诸脑后。由此推出个疯狂问题:是魔鬼附体还是
    基因里就是奇形?

  • 成年 说:

    我也同意路过社的评论!这个名为宝宝不是个白痴, 是心理变态, 魔鬼附体的恶棍, 基因里就是奇形.

  • 匿名 说:

    同意路过社的评论! 这个名为宝宝不是个白痴, 是心理变态, 魔鬼附体的恶棍。

  • 匿名 说:

    please remember you live in states, you should obey Americian law. Not chinese law.

    If you want people respect you, you should respect others first.

  • 匿名 说:

    同意宝宝的评论!

  • 路过社 说:

    To: #21
    岳博士必须顶住,这个判决又是一个荒谬绝伦的判决。又可以载入史册:
    1) 既然上诉案件已经被受理,哪来一方律师胜诉,哪来藐视法庭的指控?!!!这个荒谬点在于上诉这个行为的本身就是“藐视法庭”,“藐视本法官的判决”。Appeal means itself the disregards, rejection of the ruling decision from the court or the judge.
    2) 既然上诉案件已经被受理, 也就是说低级法院的判决被接受重新审理。也就是低级法院的所有决定必须暂缓执行。举例解释,假设低级法院判决死刑,而上级法院决定接受上诉,此时低级法院法官要求法警执行死刑, 这个可能吗?Can lower court judge ask marshal to practice the death penaulty, while the case had been accepted by appeal court?
    3) 如果这个法官坚决要执行,有几个解释选项:白痴,受贿者,狂妄
    4)为何在处理华人捍卫自己的人权时,处事者/旁观者就进入疯癫,白痴,不可理喻状态。学历,名誉,道德,宗教,职业精神都抛诸脑后。由此推出个疯狂问题:是魔鬼附体还是基因里就是白痴 (evil haunted or idiot by gene)?

  • 路过社 说:

    To;#21
    法律背后的最高境界是政治,是角力,是折冲。例子就免了。
    岳博士Vs Sun的案件很简单,还没有上升到政治的层面,基本属于:偷与不承认偷的关系。小偷被逮到了,丈人多,气势凶,拒不承认。甚至倒过来要揍失主。最后搞到法官那里,此法官举着公平秤,蒙着眼,基本判案以听为主。失主有口音,语焉不清,而且声音只有一个。小偷背后的声音,洪亮纯正,且多通道,形式逻辑分明,言之确凿,信誓旦旦。最后的判决也就可以期待。
    实际上,案件无需名牌法学院的高圣,市井阿婆也可判断:把没偷的证据拿出来。

  • 路过社 说:

    to: 21,#23这个法官无理取闹;
    1) 侵权的表现就是违反合同;或者你使用者违反了合同,就是侵权。否则你给我解释一下什么叫侵权。难道违反合同的使用规定不是侵权的一种表现?
    2)合同没有写明不许拷贝,不代表允许拷贝使用。如果sun预知可以无限制拷贝使用,它干吗还要购买1000分软件。不知者不代表可以犯法。更何况sun也是软件专业公司。
    3)此软件是被购买的商业软件,而非教学用之软件
    4)侵权就是侵权,犯法就是犯法。不能说软件简单,就法律有新的解释。杀了小孩不是杀人犯???
    5)如有不平,就诉诸法律,这是公民社会的特点,什么叫无理取闹。这个法官的判决才是无理取闹。
    6)岳博士这个案件应该告倒底,如果是中国公民可在北京告。如果被无理取闹送进监狱,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领事保护。
    7)最后旁观者应该公正,理智的就事论事。

  • 了然 说:

    有些人反华反昏了头,不仅反对中国的国家利益,连海外华人的个人利益也要反。你不支持岳也就算了,怎么也用不着对岳大泼葬水吧!

  • null 说:

    i do think if Yue thinks that he shall win the case, he should hire a lawyer to do it for him. business law is different from civil law.

  • 寒竹 说:

    跟芦鹤一样,同情岳东晓。从法律角度看,岳东晓至少有两点失误。第一是没有请律师。可能岳东晓是为了省律师费,或以为自己能有把握把这个不大的案子辩得清楚。但他忽略了他自己站在法庭上辩护跟有经验,特别是有声望的律师在法庭上辩护,给法官的感觉是不同。同样一个理由,一个诉求,同样依句话,由律师说出来和由他本人说出来效果是不同的;第二点,就是缺乏经验,对败诉后支付对方律师费这一点认识不足。我想,岳东晓一开始并没有把这一点当成一回事。其实,在商业诉讼中,这种情形很普遍。特别是对方看到你没有雇佣律师,更会使用这一招。如果你有律师,律师会在事情还有回旋余地的时候告诉你及时退让。不知此案还有无回旋余地?

  • 芦鹤 说:

    对岳东晓只能表示同情。此案的一个教训是﹐美国的国家利益绝不容侵犯。

    岳东晓应该反思一下在贺案中的言行。如果没有在贺案中的「突出表现」﹐所谓的藐视法庭罪﹐是可以miss掉的。

  • 宝宝 说:

    海归教授贺绍强再掀离婚夺子风暴
    家庭 2008-12-10 08:14:01

      1999年,中国赴美留学生贺绍强因法律和经济问题,将出生仅3周的女儿贺梅托付给白人夫妇贝克一家抚养,双方签署临时协议。但是事隔一年后,双方就贺绍强夫妇对贺梅的探视问题产生了冲突,贝克夫妇于2001年向孟菲斯地方法院起诉,法院剥夺了贺绍强夫妇对贺梅的监护权。为此,贺绍强夫妇展开了长达七年的“夺女”官司。中美两个家庭在美国开始了漫长的“夺女大战”,最终,贺绍强夫妇在无数华人的支持下,更是在正义的支持下赢得了官司,要回了自己的亲生女儿贺梅,贺绍强因此获得“2007年度美国父亲奖”。2008年2月,贺绍强夫妇带着孩子回到祖国开始了他们的新生活。与此同时,首部以华人名字命名的《贺梅法案》目前已通过美国众议院审核。该事件还被评为“2007年度国际十大经典案件”,可见其影响之深远!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出人意料,2008年9月湖南某媒体报道:贺绍强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三个孩子由其抚养,妻子罗秦支付10万元抚养费。

      贺绍强夫妇带着三个孩子回国才仅仅半年,他们为女儿小贺梅经过长达七年的“夺女大战”,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完整、温暖的家,为何将再次面临家庭破碎的厄运?笔者多次通过电话、E-mail,甚至曾在贺绍强夫妇租住的房外守候一天,都未能联系上贺绍强本人。最后,笔者几经周折联系上了罗秦女士,罗秦和她的律师接受了笔者独家专访。笔者又走访了贺绍强在长沙租住处的邻居、贺梅的班主任;电话采访了贺绍强任教学校的老师,还联合长沙政法频道记者采访了贺绍强的律师王婧,试图还原这对患难夫妻再掀夺子风暴的真相……
      
      海归夫妻携子归来,孩子教育引发家庭战火
      
      2008年2月中旬,贺绍强带领全家回到自己的老家湖南邵阳。在那里,他们得到空前的欢迎和关注,每天,亲朋好友络绎不绝地来到贺家向贺绍强夫妇表示慰问及祝贺。

      一天,贺绍强夫妇带着三个孩子去附近的公园玩,不小心走丢了¨儿子贺杰,罗秦着急地对贺绍强说:“你好好看着两个女儿,我去找儿子。”

      罗秦在公园里一阵疯跑,终于在一个水坑里发现了跌倒的儿子。当罗秦抱着儿子去找贺绍强,想让他带孩子回家时,却见贺梅在哭,贺绍强一脸怒气地说:“我告诉她们得回家了,可贺梅闹着就是不肯走。”贺梅则哭泣着大声说:“爸爸打我!”

      罗秦一听,顿时气晕了。当初为生下这个女儿,自己连命都差点丢掉,之后,为了从贝克夫妇家要回女儿,夫妻俩抗争了整整七年,想不到刚回国,为了这么一点小事,丈夫竟然动手打女儿。在美国一向顺从丈夫的罗秦禁不住失去理智地严厉斥责丈夫,而贺绍强见妻子竟敢斥责自己,感到颜面尽失,不禁怒火中烧,对罗秦拳打脚踢,还骂道:“以后在孩子们面前,你必须无条件地维护我这个做父亲的尊严!”其时朔风凛冽,由于担心孩子们受凉生病,罗秦不想再争吵下去,忍气吞声地带着孩子赶紧回家。

      2月底,贺绍强和罗秦前往准备聘请他们的湖南科技职业学院。一路上,贺绍强担忧地对罗秦说:“你说他们会不会又改变主意不聘我们了?”罗秦忙安慰丈夫说:“绝对不可能,你放心好了!”但她心里感到异常酸楚:贺绍强是贺家排行最小、最有出息的孩子,从小,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学校他都非常得宠,去美国攻读博士之后,他成了全家的骄傲,这就养成了贺绍强非常自负乃至很自我的个性,可是,在美国七年官司的煎熬令一向骄傲的丈夫时不时地变得很不自信,有时甚至产生莫名的消极情绪。

      贺绍强的担心当然是多余的,学院的领导们态度热情地接待了他们,不仅聘请已拥有美国博士文凭的贺绍强任教,而且聘请罗秦在外事办工作,并给予了较高的工资待遇。

      贺绍强夫妇很快就在长沙租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然后满心欢喜地回邵阳接三个孩子,还把贺绍强的二姐接来帮忙分担家务。

      紧接着,夫妻俩开始忙着给孩子们找学校。可是,由于三个孩子一直成长于英语环境中,汉语都不行,尤其是贺梅,连听汉语都困难,所以,一个多星期过去了,他们还是没能给三个孩子找到合适的双语学校。

      一天,贺绍强兴奋地告诉罗秦说:“我已经给孩子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双语学校,人家还答应免去贺梅五年的学费。”

      罗秦当即兴高采烈地跑到那所学校去看,结果发现那所学校并非全日制学校,只在周末上课。回家后,她生气地指责贺绍强说:“你为了省钱,居然不让贺梅接受正规的小学教育。”贺绍强解释说:“我是想让女儿先过语言关嘛!”两人争吵起来。

      最后,经朋友帮忙,贺绍强夫妇把贺梅和贺杰送进教学条件很好的长沙市重点小学枫树山小学,把最小的女儿贺婷送到了一个条件很好的幼儿园。

      至此,无论是贺绍强还是罗秦都大大地舒了一口气:两人都有了待遇不错的好工作,孩子们也都入了学,生活总算安定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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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绍强的工作能力很快得到学院领导和同事们的赞许,贺绍强班里的学生更是对这个才华横溢、获得过“美国父亲奖”的老师十分崇拜。

      贺梅的班主任贺老师对贺梅也非常关心,常常抽出时间教贺梅中文,班里的同学也拿着自制的注明中英文对照的小画片教贺梅中文。小贺梅非常聪明,中文的看、听能力在短时间里得到了很大提高。那段日子里,贺绍强一家充满了温馨而快乐的气氛。

      可不久,罗秦感觉贺绍强变了,他常常颇为得意地把领导对他工作的肯定,尤其是学生们对他的崇拜、赞誉之词挂在嘴边,还特别注重打扮。

      一天,贺绍强向罗秦展示自己刚买回来的新衣服,一共花了3000多元,光一双袜子就花掉整整80元!罗秦气得脸色发青。那段日子,因为给贺梅请了钢琴老师,家里经济十分紧张,罗秦省吃俭用,买衣服从来都是买二三十元的,没想到丈夫竟变得如此奢侈!贺绍强见罗秦不高兴,冷冷地说:“你不关心我,不给我买衣服,我自己买,你还嫌花钱?太过分了!”

      第二天吃晚饭时,贺绍强不停地数落罗秦,并指责说,现在所有人对他都很尊重,甚至很崇拜,只有罗秦不把他放在眼里。说到气处,贺绍强竟随手拿起盛剩骨头用的不锈钢盘子朝罗秦扔去,钢盘正好砸在罗秦的手腕上,罗秦感到一阵锥心的痛,她强忍着泪水对贺绍强说:“你总是当着孩子的面打我,你就不怕有损你的父亲形象吗?”

      这之后,罗秦发现丈夫越来越过分关注他自己而忽视孩子。一天晚上,贺梅感冒,额头烫得吓人,罗秦要丈夫陪自己一起带女儿去医院看病。贺绍强不耐烦地说:“不就是感冒吗?在家吃点药就行了,去什么医院!”罗秦大发脾气道:“你舍得花钱给自己买名牌衣服,就舍不得花钱给孩子看病。”两人因此再次
    发生了较大的争执。

      之后,贺绍强常常借口工作忙,晚上留在学校的宿舍不回家。

      一天,贺绍强带着他的一个女学生阿惠回了家,说阿惠是自愿来给孩子们辅导功课的。当天晚上,贺婷叫嚷着身体不舒服,罗秦便对贺绍强说要带小女儿去医院看病,没想到这次贺绍强竟很爽快地同意了。

      带女儿看完病回到家已是午夜1点,罗秦发现阿惠留宿在自己家中和贺梅睡在一起。第二天早上,阿惠早早地起来了,昨晚还开开心心的阿惠一句话也不说,一脸沉郁地走了。罗秦心里充满了疑惑:男老师把女学生留宿家中,也不怕影响不好?

      不久,贺绍强又带回一个名叫小晴的女学生,也说小晴是来给孩子们辅导功课的,他还要罗秦在小晴面前说自己的好话。罗秦故意反问:“你要我说你什么好话呢?”贺绍强说:“你就说我很大方、乐于助人吧!”这个小晴似乎与贺绍强和孩子们都挺合得来,他们常常一块儿去公园或海底世界玩。罗秦心中不快:小晴与贺家关系太密切了吧?

      5月下旬的一天,贺绍强兴冲冲地拿着一沓广告宣传单对罗秦说;“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让那些想学英语的孩子到咱们家来,由贺梅通过玩游戏、卡通的方式教他们学习英语,这样不仅可以帮助贺梅提高中文,每个月还能赚好几千元钱呢。”罗秦一听,顿感怒火直冲脑顶,大声怒斥道:“你知不知道,一旦收费就得对人家负责,贺梅现在还没有完全适应新环境,你竟然要她承担这么重的责任,你竟然要用才几岁的女儿去赚钱?”两人大吵一架。

      5月27日,贺绍强家的人把三个孩子从学校带走,说是要带回邵阳去。罗秦和贺家人争执起来。贺绍强的小姐姐大骂罗秦,要她滚,还举起锅铲打罗秦。站在旁边的贺杰哭着用不太流利的中文说:“妈妈好可怜,姑姑不要用锅(铲)打妈妈。”罗秦最受不了的就是让孩子看到自己被打,她赶紧抱着儿子躲进了另一间屋。安抚好儿子,气愤难平的罗秦到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做了伤情鉴定。

      就在这天晚上,罗秦决定带孩子们回重庆。

      在从长沙开往重庆的列车上,回想起刚回国时,她和贺绍强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罗秦心里刀绞一般痛。尽管这么多年以来,贺绍强极端自我的个性早已令她难以忍受,但她一直认为那是因为自己学历不高,又身在异国语言不通,不得不完全依附贺绍强所致,她以为回国后一切自然都会好转,万万没想到情况更糟,贺绍强太在意别人对他的肯定和赞赏,甚至可以说是陶醉其中,完全忽略了对家人的关心……
      
      “优秀父亲”再掀夺子风暴,坚强母亲大爱守护孩子
      
      回到重庆后,罗秦的父亲与弟弟不断地劝她要珍惜这得来不易的全家团聚的机会,她终于带孩子们回了长沙。

      然而,贺绍强面对回到长沙的罗秦竟说:“我已经请了律师准备和你离婚。但你如果肯写一个保证,保证以后什么都听我的,绝对服从我,我就不离婚。”罗秦当时以为贺绍强在吓唬自己,并没在意。

      6月20日,坐在公共汽车上的罗秦突然接到雨花区法院的电话,要她去法院拿贺绍强的离婚起诉书。罗秦心慌意乱地赶到法院,接过起诉书,见上面写道:“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并无感情基础,尤其是对方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更让罗秦生气的是,贺绍强还提出要把三个孩子都判给他,并要罗秦支付10万元的抚养费。

      罗秦在长沙无亲无故,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每天都在噩梦中惊醒。一天,一个好心人对她说:“咱们湖南有一个著名的维权律师叫李健,这个人很有正义感,很多复杂的案子都打赢了。他在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工作,你不妨找他帮忙。”

      6月27日,罗秦找到了李健律师。李健律师听完罗秦的讲述后,告诉她说:“因为你没有学历,而贺绍强是留美博士,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你是处于弱势的。但请你放心,这一次贺绍强的离婚起诉我肯定让他赢不了。”听了李律师的话,罗秦心里顿感踏实。

      7月2日和7月3日,连续两天,罗秦突然分别接到美国三家最著名的广播电视公司ABC、NBC、CBS打来的电话,说最近贺绍强接受美国孟菲斯电视台记者的采访时说:“带着孩子们回到中国是一个很大的错误。我可以告诉你,在这样的环境里,贺梅每天都不舒服,她不但感到陌生,还感到恐惧……能与孩子们一起返回美国,对我而言,意味着一切。”贺绍强这番说辞无疑是给了所有关心过他们夫妇的华人朋友狠狠的一记闷棒,罗秦气愤之极地回了一句“他胡说”,便挂断了电话。

      7月11日上午,是贺绍强夫妇离婚案开庭的日子。头天晚上,罗秦带着三个孩子住在法院附近的一家酒店。第二天一大早,罗秦带着孩子刚吃完饭出来就看见贺绍强的两个姐姐在大厅用手机不断地打电话。回想起过去贺绍强家人曾经带走孩子的经历,罗秦心里十分恐慌,马上带着孩子偷偷地离开酒店,直接买了中午开往重庆的火车票,匆忙逃离长沙。

      直到这次回到重庆,罗秦才把她和贺绍强之间发生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父亲、继母和弟弟,并告诉他们,无论如何,她要争得三个孩子的抚养权,绝不能把孩子交给自私、毫无责任感的贺绍强。父亲和弟弟表示支持罗秦要回孩子,但他们也十分伤感:在国外打了夺女战,在国内又要打夺子战!

      8月19日,贺绍强夫妇的离婚判决下来了。正如李健律师事先预计,由于贺绍强提供的是在美国办理的结婚证书,依法应经美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驻美使馆予以确认证实方可采用,所以,法院驳回了贺绍强的起诉。

      得此消息,罗秦既喜又悲,三个孩子终于能够暂时留在自己身边了!

      9 月中旬,罗秦意外地接到了贝克夫妇打来的电话,贝克太太在电话里说:“我已经听说了你的事,我们也知道你是一个好母亲,你在生活中有很多困难,希望你赶紧好起来。”说完,贝克太太忍不住哭了。一直告诫自己要坚强,从不肯流泪的罗秦此时面对善良的贝克太太再也克制不住,不禁手握话筒失声痛哭……

      哭过之后,罗秦对自己说:无论多难,我一定要努力,让那些关心我的人不再担心,让孩子们看到一个不仅有爱,而且能够自强自立的母亲!

      目前,贺绍强已不在湖南科技职业学院任教。关于他离开的原因,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的一位负责人含糊地说“出于贺个人的原因,不便公开”。他对笔者强调了两点:第一,学院对贺绍强仁至义尽了;第二,凡涉及贺绍强个人隐私的问题,学院一律不回答媒体。

      采访过程中,笔者一直在反思悲剧的成因。贺绍强夫妇面对的问题也是很多在国外生活多年的夫妻回国后面临的新问题,那就是:做父母的在帮助孩子适应国内新环境的同时却忽略了自身对新环境的适应。更何况,在国内曾经一帆风顺、春风得意的贺绍强在美国经历了七年的“夺女大战”,在这场官司中,他饱受心灵的煎熬。即便回到国内,从他的言行中依然可以看出他心理不稳定,时而很不自信,时而又非常自负,他不断地在寻找别人对他的肯定及赞许,并容易陶醉其中,而对此外的事情表现淡漠,包括对自己曾经深爱的孩子也会忽略,所以最终可能做出非常不理智的行为。而罗秦则把所有精力都用于帮助孩子适应新环境,对自身及丈夫都较忽视。这就是贺绍强夫妇回国后为何会在短时间内夫妻关系急剧恶化的症结所在。(《家庭》 2008年第23期 作者:楚婉苓)

  • 宝宝 说:

    这案子其实根本就是岳东晓在无理取闹,穷极无聊之时企图利用自己早已过时多年,现在根本毫无销路了的某款老掉牙软件向Sun敲诈一笔----他自己对多维记者亲口说过:希望Sun赔偿的金额比Sun最后所花律师费还少,也就是不到二十万美元,他大概以为人家公司会因此就干脆孝敬他算了,谁知人家根本不吃那一套,反而反告他无理取闹要求其负担巨额律师费用。

    Sun当年购买了1000份“软件许可权”不假,但这里面“许可权”的究竟实际含义是什么,任何负责任的法庭都不可能简单根据版权法来加以推断----事实上一份“许可权”确实可能拥有多次甚至无限制拷贝该软件的权利(很多教育软件买一次就是供数百学生共享的),关键要在软件购买合同及其合法附件版权声明中详细列明,否则就不能单方面指责购买方“侵权”“违约”。

    大家都买过Windows等正版软件吧?虽然全世界都知道你拷贝两份单人版Windows在两台机器上用就是侵犯了微软版权。。。但为什么每份微软的产品包装中,都非要附有一份篇幅相当长的User Agreement,其中专门注明禁止购买者拷贝修改等等呢?难道微软也是多此一举吃饱了撑的么?

    关键还是User Agreement(也就是合同)远比空泛的一部“版权法”更具法律效力----所以法官在判决中说得极对:“购买一个软件许可,而复制多个拷贝,不算侵权,只是违反合同。但违反合同也不成立,因为原告不能证明被告同意了购买一份许可,就只能复制一份,所以合同不存在。”----既然岳东晓连起码的涉及“被告同意了购买一份许可,就只能复制一份”的软件购买合同都拿不出来,他这个官司当然就属于无理取闹。

    至于Sun公司内部的一些对话和通信,其实什么问题也说明不了,因为他们第一肯定不是通过合法手段所获取,第二本身最多也只能用来证明:Sun公司内部曾有人担心过扶植该软件会侵权(但后来人家一查购买合同就再无此担忧)---好比我买了一个允许我合法复制500份的教育软件,我公司的其他员工因为不知情就写信担忧版权问题,这难道能够用来证明我确实侵权了么?

    ----所以,岳东晓这场官司不仅肯定打不赢,而且纯属浪费别人时间和法庭资源。。。在这里岳东晓究竟是否因自己当初不够聪明没有订好合同而被Sun加以利用(更可能的是Sun不发现这个漏洞就根本不会同意购买)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岳东晓开发的这款小软件如今早就不再存在任何商业价值(否则他肯定还在赚其钱,也不会偶然才发现被“侵权”),因此绝不可能给岳东晓带来他所向Sun要求的几万、十几万美元商业利益----那么如今他却试图利用这个捞一笔外快,这就、不仅是无理取闹,而且肯定是穷极无聊!

  • 匿名 说:

    岳东晓又想煽动民族情绪,白日做梦。

  • 匿名 说:

    岳东晓自以为懂法律,忽悠贺绍强,借贺梅案炒自己。活该!!!!!

  • 匿名 说:

    活该!!!!!

  • 胡侃 说:

    华人的官司,如由华人做陪审团,必输无疑。悲哀莫名。

  • 匿名游客. 说:

    刘被毛整死是邓告诉你的。张志新被割喉也是邓告诉你的。为了自已的一已之私,邓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六四便是一个举世皆知的例子。这种人的话你也信,我不得不敬佩你的智商了。

    匿名游客的评论
    December 15th, 2008 at 7:23 pm
    毛`刘都是华人吧,为什么毛把刘往死里整!张志新是华人吧?为什么被华人割喉?

  • 匿名 说:

    一面之词,蛊惑人心。

  • 匿名 说:

    我相信美国司法,岳东晓只是一面之词。
    没收财产自有它的依据,判决下来就该执行,不服可上诉啊。

  • 匿名 说:

    的确如此。当时,我和我太太看法就不一样。她倾向于孩子回到母亲身边,我则主张继续由养父母抚养。即使贝克是华人我们也会是这个态度。

  • 匿名 说:

    岳其实是一政客!当年的贺梅案明明只是一桩争夺抚养权的个案,华人之间,白人之间都曾有过。而岳某人硬是把它政治化`民族化,似乎是两个国家`两大民族在打这场官司,并把自己炒作成民族英雄!我鄙视他!

  • 匿名 说:

    9楼问的对!华人被肮脏的政治搞得已经彼此势不两立了!

  • 匿名 说:

    # 9 is right, Chinese also hurt Chinese.

  • 匿名 说:

    毛`刘都是华人吧,为什么毛把刘往死里整!张志新是华人吧?为什么被华人割喉?

  • 匿名 说:

    華人就在美國死定了. 活该!!!!!

  • Zhang 说:

    It is true to het help from everyone, any group, no limitated Chinese.

  • Car 说:

    Yuo can try to get help from Black if Chinese would not help you. As I know, Chinese never help Chinese.

  • Zhang 说:

    # 4 is right, but white and black would not help Chiese. As you know, blach always help black.

  • 匿名 说:

    如果每個族裔只幫自己族裔,華人就在美國死定了。上面一、二、三樓既不看事實,也沒有腦子。

  • Zhang 说:

    法庭不公平。 华人帮华人.

  • 说:

    是啊!华人不帮华人,谁帮华人?法庭不公平。

  • 匿名 说:

    华人不帮华人,谁帮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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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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