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 11 月 21 日 [京港台]

2008年07月17日 6:53 下午

杨佳自己请了律师吗?

在目前阶段,关于杨佳案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要保证杨佳得到合法的辩护权利,事实的真相不被上海公安当局掩盖。
杨佳的父亲请的北京律师已经被上海检察院拒绝,检察院的借口是杨佳自己请了律师,警方的说法是杨佳不接受其母亲之外的任何人请的律师。但是现在杨佳和他的母亲都在上海警方的控制之下,外界无法接触。所以他们的意愿是什么,他们想请什么律师,我们所能看到的,完全是上海警方的一面之词。这种情况下,最可能的结局是,上海警方推出一个自己掌控下的律师,却说是杨佳或者杨佳母亲的意愿。因此杨佳得不到公正的辩护,公众也得不到案件的内情。
如果上海警方不需要掩盖事实真相,就应该释放杨佳的母亲。杨佳的母亲应该能够自由地接受媒体的采访,能够公开告诉公众她是按自己的意愿(或杨佳的意愿,但前提是允许杨母会见杨佳)聘请了律师,这样聘请的律师应该能够按照法律规定会见杨佳,调取案卷。如果上海警方连这些起码的要求都做不到,就别谈什么取信于民了。如果中国的司法制度连公民这点起码的权利都不能保证,就别谈什么法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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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条评论 发表在“杨佳自己请了律师吗?”上
  • 肖恩 说:

    谢有明 律师

    所在律所:上海市名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市:闸北区
    电话: 63536558 执业证号:
    传真: 邮件:
    律师类型:
    个人主页:
    地址: 上海市长安路1050弄3号202、203室
    邮编: 200070

    我找到了谢有明 律师事务所的电话,打了个电话给他的前台,直接问他的前台:“谢有明律师什么地方看到杨佳地母亲,为什么北京警察找不到她?”

    请关心这个问题的兄弟打电话给谢有明律师,他有义务回答这些问题。

  • 肖恩 说:

    在美国,没有定罪的罪犯永远是无辜的。

    不要说律师说这种话,就是陪审团员说这种话,也会被剔出陪审团。
    ———————————————
    还是同一个在为被告辩护之前就已经认为要判死刑的律师

  • 笑陶君 说:

    还是同一个在为被告辩护之前就已经认为要判死刑的律师.
    杨母失踪了,他们居然可以见到杨母,上海警方也可以弄到杨母”亲笔签署”的文件.反正大家找不到杨母,这个”亲笔签署”是怎么回事只有天知道.

  • 袭民绑架案 说:

    北京警方可以传唤谢有明调查杨母走失案既然杨佳的亲属与新闻媒体及北京警方都找不到杨母甚至上海警方的发言人也声称不知杨母下落而【两位谢律师】却有天大的本事能【专程赴京会见了杨佳母亲】。。。

    【杨佳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即要求律师到场,谢有明、谢晋两位律师接到有关机构指派,及时赶到现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受委托的两位律师还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并且认真解答了杨佳提出的一些疑问。
      
      案件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后,杨佳继续聘请两位谢律师为其辩护。之前杨佳书面委托母亲为自己聘请律师,并表示“除我母亲之外,任何人请的律师我都不认可,包括我的父亲。”之后,两位谢律师专程赴京会见了杨佳母亲,其表示“经再三考虑,希望你们作为我儿子杨佳的辩护人”。当杨佳见到母亲亲笔签署聘请两位律师的书面材料后,随即签名表示同意,还办妥了所有委托手续。】

    ==

    东方网>>上海频道>>正文
    闸北袭警案被告人杨佳已正式聘请辩护律师
    2008年7月19日 12:34
    来源:东方网 作者:孙晓菲 选稿:陈誓骠
    http://sh.eastday.com/qtmt/20080719/u1a451847.html

      东方网记者孙晓菲7月19日报道:东方网从上海市律师协会获悉,闸北袭警案被告人杨佳已正式聘请上海名江律师事务所谢有明、谢晋两位律师担任法院审判阶段的辩护人。
      
      杨佳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即要求律师到场,谢有明、谢晋两位律师接到有关机构指派,及时赶到现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受委托的两位律师还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并且认真解答了杨佳提出的一些疑问。
      
      案件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后,杨佳继续聘请两位谢律师为其辩护。之前杨佳书面委托母亲为自己聘请律师,并表示“除我母亲之外,任何人请的律师我都不认可,包括我的父亲。”之后,两位谢律师专程赴京会见了杨佳母亲,其表示“经再三考虑,希望你们作为我儿子杨佳的辩护人”。当杨佳见到母亲亲笔签署聘请两位律师的书面材料后,随即签名表示同意,还办妥了所有委托手续。
      
      目前,两位律师已着手辩护的准备工作。他们已经赶赴羁押场所听取杨佳的意见,并开始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所有材料。两位律师表示,我国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将抓紧时间,尽职工作,并表示完全有信心依据律师法的规定,履行好辩护职责。
      
      就杨佳聘请两位谢律师为其辩护问题,记者走访了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正东。刘会长介绍说,两位律师多年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具有较为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因此,相信他们能够依照律师法的规定,履行好辩护职责。刘会长还表示,作为律师的行业组织,律师协会将大力支持两位律师的工作,希望他们切实履行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业使命。

  • 匿名 说:

    “China arrests quake critic on secrets charge
    By Chris Buckley Sat Jul 19, 6:15 AM ET

    BEIJING (Reuters) – Chinese police arrested a human rights campaigner in the country’s southwest for “possession of state secrets” after he offered help to parents of children killed in the region’s massive earthquake, his family said.

    Huang Qi was detained in quake-hit Sichuan province on June 10, and on Friday police told his mother of his formal arrest on the secrets charge, his wife Zeng Li said by phone on Saturday.”

  • 匿名 说:

    中国有法制?别开国家玩笑了!

  • ~&~ 说:

    检方称请了
    杨佳亲属向派出所报杨母走失

    京华时报>> 2008年 7月 18日 >> 第023版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08-07/18/content_307681.htm

    检察机关对杨佳提起公诉
    亲属报警寻找杨佳母亲
    记者: 于杰 王鹏 唐骏 | 时间: 2008-07-18

    昨天,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闸北袭警案被告人杨佳提起公诉,公诉方认为杨佳故意杀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责。当天下午,因为长期联系不上杨佳母亲王静(化名),杨佳的姨妈王丽(化名)向北京警方报警,以寻找王静。

    >>上海检方

    以故意杀人罪公诉

    根据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的通报,检察机关接到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后,依照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或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等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案卷全部材料,复核了主要证据。查明2007年10月5日晚,被告人杨佳因在沪骑一辆无牌照自行车而受到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询问和盘查。之后,杨佳向公安机关投诉并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万元等要求。

    检察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杨佳因其提出的精神赔偿等要求未被公安机关接受,竟预谋并携带犯罪工具,闯入公安机关办公场所,持刀连续故意杀死正在工作、赤手空拳且猝不及防的6名民警,还杀伤其他毫无防备的3名民警和一名保安员,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就在上海启动这一司法程序的同日,杨佳的姨妈也在北京报警,称杨佳的母亲失踪。杨佳的母亲一直被认为是袭警案中,可能了解杨佳此前遭遇的情形和心路历程的知情者,大批媒体记者在京沪两地寻找她,并希望从她那里得到杨佳袭警案的另一角度解释。

    >>杨佳亲属

    向派出所报杨母走失

    杨佳袭警案发生后半个月里,杨佳的姨妈王丽与杨母王静失去一切联系。7月2日,王丽曾给王静家里打电话,但没人接听。7月5日,王丽去慧忠里王静家寻找未果。此后,王丽想尽一切办法联系王静都未能如愿。

    因王静曾被警方带到大屯派出所调查,7月13日和14日,王丽连续两天到大屯派出所打听王静的下落。派出所宋警官告诉她,王静确实曾被警方带到大屯派出所协助调查,但王静调查结束后便自行离开派出所。宋警官告诉王丽,她可以到王静家中及其退休前所在单位寻找,如果还没有结果,可以向警方报王静走失。

    在多方寻找未果后,昨天下午2点20分,王丽持王静照片来到大屯派出所向警方报王静走失。在办理完走失人口登记手续后,王丽询问王静从派出所离开的日期。彭警官称,王静是7月4日自行离开的派出所,其他情况他并不知情,“因为让王静到派出所协助调查的不是我们派出所,是上海警方”。

    王丽请求警方帮忙找到王静,因为她从媒体上得知,杨佳称只接受他母亲请的律师为其辩护。彭警官说,将帮王丽联系对此案知情的人员,包括上海警方,一旦有王静的消息,警方将会尽快通知王丽。

    此前,曾有报道说,杨佳的母亲被上海警方带走协助调查。昨天,记者致电上海市新闻发言人助理房杰,他表示自己在外出差不了解情况,并建议记者向上海市公安局新闻科了解情况。上海市公安局新闻科科长杨烨,以“不接受电话采访”和“不知情”为由拒绝回答是否知道杨佳母亲的行踪。

    >>父聘律师

    被告知杨佳已聘请律师

    昨天上午,由杨佳的父亲聘请的北京律师熊烈锁再次被拒绝接触杨佳,并被告知,杨佳已经自行委托了律师。

    昨天上午,上海市看守所拒绝熊烈锁接触杨佳,熊烈锁因此分别向上海市检察院和上海市公安局的信访部门反映投诉此事。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办公室的警官接到投诉后,回复熊烈锁称已经和看守所领导沟通过,因为检方称杨佳已经聘请了一名律师,所以才拒绝熊烈锁会见,但该警官没有透露杨佳所聘律师的姓名和详细信息。

    因为还没看到相关委托书,熊烈锁表示暂时还不确定杨佳到底请没请律师。他强调,在15日与检察院沟通时,检方的说法还是杨佳尚未聘请律师。

    当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相关人员告知熊烈锁,他们已向杨佳转告了其父亲已为他委托律师的情况,但杨佳明确表示,自父母离异后,他长期与母亲共同生活,父亲已多年未来看他,也无经济往来,只希望由母亲出面请律师,父亲请的律师不作考虑,并再三表示,“除我母亲外,任何人请的律师我都不认可,包括我的父亲。 ”这份杨佳亲笔签名的笔录已于前天下午由检方向熊烈锁出示。

    熊烈锁说,他多次试图联系杨佳的母亲,但没有任何结果。因为与杨佳父亲所签律师协议是代理杨佳审查起诉阶段,但目前检方公诉后该案件已经进入到审判阶段,超出了他的代理范围。

    本报记者 于杰 王鹏 唐骏


    http://epaper.jinghua.cn/page/1/2008-07-18/023/4212163142606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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