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7月2日 10:02 下午
关于瓮安事件的四点看法——并致本欲观先生和某些激动不已的民运和法轮功
本欲观,这次你的表演实在是够疯狂了。其实,我想表明一下我的观点,顺便也教育你一下。
这次的事情从我对中国社会的了解,他肯定包含有以下这些内容:
1、李淑芬确实死因可疑。奸杀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但是,即使是强奸案致死,这个在世界上各个地方都不少见,最近的奥地利禽兽父亲你难道没看见吗?如果是溺水,那么对这女孩表示同情。如果是奸杀,那就调查清楚,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根据中国法律,奸杀是可以判死刑的。
2、关于其叔叔挨打的事情。这种事情其实并不稀罕。由于中国人的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传统的以牙还牙、打击报复的事情并不少见。这种事情其实也没有多少可说的,调查清楚,公布事实,放开新闻采访,就可以了。另外,按照法律的规定,打人致受害人重伤的,可以判处有期徒刑,后果极其严重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并且对受害人进行人身赔偿。
3、由于共产党确实存在很严重的贪污腐败,而且中宣部数十年不变的弱智宣传手段,导致政府公信力不足。在这方面,一定要放开采访,争取早日取消新闻管制。就以这次地震来说,早期由于信息公布充分,各种谣言根本就没有生存的空间,立刻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4、尽管现在中国经济发展非常好,但是由于中国的特殊性,众多的人口和资源的有限性的冲突,导致各方面对之争夺异常激烈。而且由于各地发展不平衡,无业游民和地方上的流氓小团伙众多,所以打太平拳趁火打劫的现象肯定是存在的。对于这一类人员,从短期来看,需要依法处理;从长期来看,要进一步发展经济,发展教育,增加就业率,这是降低犯罪率的有效手段。
综上,民运和轮子,你们可以尽情的表演,但是,你们的表演不会有任何效果。因为是个人都看得出来,这次的瓮安事件,本质上其实是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由于处理不当导致了如今的局面。
这真的不算什么大事。
最希望的是,通过这次的事件,进一步促进大陆的改变,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我一直的观点就是,有问题不怕,解决它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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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条评论 发表在“关于瓮安事件的四点看法——并致本欲观先生和某些激动不已的民运和法轮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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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子写的评论, 一眼就能看出. 一有风吹草动, 有机可乘, 你们就爬出来了.
轮子不要在这里造谣. 你们不是修炼团体吗? 我看改名叫法轮党吧? 你们那套理念, 你们自己非要当信仰, 别人也无话可说. 你们那些反民主, 反家庭, 反自然, 反社会的封建迷信, 能治国? 跟太平天国没啥区别. 李洪志和洪秀全一路货色. 都是装神弄鬼, 欺骗世人,祸国殃民. 再说, 证明中共不好, 并不意味你轮子就好. 当心一不小心把自己变成 ”假恶丑” 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