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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2日 11:33 上午

在美国,私有财产并非神圣不可侵犯

在美国,私有财产并非神圣不可侵犯
和合(10/12/2007)

美国政府每年征收相当与房地产值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的财产税。
相当于每过五十到八十年,你就要把你的房产值,再向政府交一遍。
如果你没有钱按时缴纳房产税,那么,政府可以没收你的房产。把你的
房产拍卖,用以抵偿欠税。这就是某些人所理想中的美国民主制度中,
"神圣不可侵犯的"拥有自己私有财产的自由和权利。

理论上说,哪怕你的房产价值百万,而你仅仅欠一千美元的税,政府也是可
以把你赶走,用一千美元拍卖你的房子。仅仅为了偿还你欠的那么一点税。
当然了,能够住的起百万美元房子的人,几乎没有因为欠税而失去房子的。
但是,我的确知道,有价值七万到十万美元的房产,被政府拍卖到仅仅六、
七千美元。用来抵税。而房主被迫离开。"无家可归"。 当然了,美国的救济
制度比较好。再穷的人,也可以住进救济所里面。  但是,他却失去了自己
的房产。(完全属于自己的,没有一点银行贷款的。)

当然,没收你的财产需要经过法律程序。 美国是法制国家。没收你的房产,
当然会经过司法判断,  最后"依法执行"的。 这个期间,时间是足够长的。
各个州县这个程序略有不同。权力在县(或者城市)里。有的市(县),是欠税四
年, 就没收房产。有的是五年(例如,加州三番市)。
最平和的县,采用的是,暂时不没收。但是,等到你死 的时候,或者,出卖
你的房产的时候,一并把你所欠的税,讨回。或者,如果欠税已经超过房产
值,就没收。

你可以在政府最后没收以前,卖掉你的房子,用以偿还欠税。  但是,假如在
这期间,没有人来买你的房子,  那么,最后还是要被政府没收,拍卖。

有些网站对政府没收穷人房产,给予解释:  "让能够承担的起责任的人,
拥有这个房地产。" 也就是说,因为某些穷人无法交纳房地产税,  所以,
他们被认为是"不能够承担责任"。  只有那些能够交税的人,才是"能够承担
责任的人"。

被拍卖的房子,大多数都是穷人区,黑人区。 那些地方的穷人,即便是政府
给他下达最后期限, 他的房子也常常卖不出去。有的人,也没钱上法庭。
或者,根本就不懂得怎样上法庭。  最后,一直拖到政府来没收。

总体上看,相当于,你并不拥有这个房地产。 而是向政府租用。每年向政府
交纳房地产值的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的"租金"。万一你变穷了,交纳不起"租金"
了,政府就可以没收你的房地产。

很多华人知道有人因为欠银行的贷款利息,而房产被拍卖。而少有知道
政府可以引起穷人交不起房产税而没收其房产进行拍卖。其实,政府拍卖
时,是富人发财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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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归类于: 法制, 理财·房产·法律。 (已被阅读 800 次)

18 条评论 发表在“在美国,私有财产并非神圣不可侵犯”上
  • jm 说:

    现代国家没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一说,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远在中国之上。中国要建设对私有财产的保护,需要打破对“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迷信。中国要用法制来保护私有财产,而不是将私有财产神圣化。

  • hukan 说:

    16楼所说的事情的确存在。之所以见报就因为是特例。争辩的焦点在於所谓“公共利益”和“私人产权”冲突的时候如何处理。政府打赢初级法院并不代表什么。

    关键有两点
    1 政府理由是否充分?初级法庭的裁定符合不符合宪法
    2 即使“私人产权要为公众利益”让路,是否有赔偿,赔偿合不合理。

    不记得最后的结果。

    LZ要辩“私有财产并非神圣不可侵犯”。但有多少国家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争论“神圣不可侵犯”,本身就和争论自己不能宣布自己院子独立一样。争的是莫须有的东西。

    即使可以宣布自己院子独立,自成一国,旁边如何? 每天到外国上班?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除非住在海边,否则天天要进入神圣不可侵犯的别人别家领地,进入政府财产范围, 侵犯别人的“神圣权利”?

    所有权的定义本身就相当复杂。现代国家恐怕没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一说。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恐怕也远在中国之上。

  • 看客 说:

    美国一个小镇为了招商引资,看中了一住宅区,要拆房子。初级法院赢了官司,就要动手拆房,居民只好都在家里守着,因为拆了,上诉也是白搭。cnn 报道过,名字忘了。其情形与中国拆迁一般乌尔。

  • alexwwoo 说:

    純屬私有的財產是神聖不可侵犯,美國在這信條上的確是在努力做。
    欄主所談及的房地產欠稅問題可能是忽略了一些觀念,私有房產不錯是私有,但如果欠了房地產稅,那就變成不純屬私有了,所以不可侵犯條款不再適用,而要依法付諸拍賣。
    美國是法治社會,權力是依法得保護,自己不依法,那又怎能只怪別人。
    美洲社會雖然是尊重有財產,但因受到社會主義的影響,故各級政府也制定了一些可以對私有財產採取干預的法律,例如,房地產的法定使用權可以因社會建設面對收回,當然政府會依巿價收購有關使用權益,但就另一角度看,這也算是並非神聖不可侵犯的事例。不過,官民之間因這種問題而產生的衝突仍是極少,原因在官民基本上都能尊重法治,接受法庭的最後判決。

  • 匿名 说:

    这位叫施化的满嘴的人权,平等之词,但是其内心充满了凶残和黑暗。为了自己的一点财产利益可以随便杀死对方,这才是施化内心的真实写照。难道受洗的基督徒都是这样残酷?

  • 匿名 说:

    10楼PK博说:“谁也没有借政府的钱。怎么就欠上债了?这种政府,比黄世仁还厉害。 ”

    欠债不一定是因为借了钱才欠上的。举个例子,PK博你住在家里的豪宅,周围宁静的环境,你可想过在边境冰天雪地驻守的士兵?他为什么要在那里站岗?而你却睡在温暖的家里?那谁支付他的工作酬劳?政府。政府哪里来钱,自然是你和全体人民。这就是税的来源。你天天开车上公路,谁付钱造公路?谁付钱造公园给你赏心悦目的花草欣赏?谁支付军费让卫星雷达24小时监视敌国的飞机导弹?当然是来自税收。所以你在享受宁静和平生活的时候,你已经欠了国家的钱。

    PK博在付税的时候就已经承认税收的合理性,否则请学那对老夫妻,和政府作对,那也是一个办法,这样就说明你不承认税收的合理性。可惜你不敢。

    既然承认税收的合理性,那就请缴税,否则就是欠钱,欠了是要还的,不还,就要被封房子。

    在你PK博舒服安全地躺在家的床上时,别忘记,这样的生活不是天然的必然的,是要你付出代价的。在你奔驰在高速公路上的时候,别忘记,这些公路是大家花钱造的,不是从天而降的。

  • 匿名 说:

    本欲观,你说的报道我没看过,具体内容你说德也不一定准确。起码,那个餐馆职员没有打死逃犯。假如射杀了逃犯,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逃犯的家属律师会追究杀人是否是必要的,有没有鸣枪警告,劫犯是否携带致命武器并且威胁到开枪者等等。在美国,大部分偷盗抢劫是十四五岁的未成年人所为。使用致命武器并不是像你说得那么简单。

  • PK 说:

    施化先生,美国的确有”持枪抗税保护自有财产的案例法”。其内容是,如果你持枪抗税,那么,你将被逮捕,并且被罚款。请看新闻中的案例:
    ———–

    据美国《波士顿环球报》6日报道,美国新罕布什尔州65岁的退休人员埃德・
    布朗和他67岁的牙医妻子伊莱恩(如图),一直主张联邦政府没有权力收税。今年1
    月,当地法庭判决这对夫妇在1996年到2003年期间共计有190万美元的收入没有纳
    税,逃税罪名成立。

      布朗夫妇在法庭上声辩称,没有法律赋予联邦政府收税的权力,1913年的宪法
    修正案也没有得到适当的认可。但法庭数次驳回了他们的声辩。

      4个月后,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判处布朗夫妇63个月的监禁,并判处罚款
    21.6万美元。

      【抗争】宁愿“战死”不肯屈服

      实际上,在被定罪后没多久,布朗夫妇就把自己锁在郊外一处隐蔽的庄园。此
    后,他们在“MySpace”(“我的空间”)网页上创建了自己的空间以争取全国各地的支
    持者。他们以“自由地活着或者死去”作为格言,发誓将用暴力抵制联邦政府的逮
    捕行动,宁愿“战死”也不愿入狱。

      由于担心引发流血事件,联邦政府执行人员一直远离布朗夫妇的庄园。联邦法
    院执行官史蒂芬・莫尼尔则向夫妇俩寄去信件,劝说他们放下武器投降。见无果,
    联邦政府执行人员随即冻结了布朗夫妇在当地另一处房产,并切断了他们所在庄园
    的所有水电供应。

      但早有准备的布朗夫妇转而使用风涡轮发电机和太阳能板,以维持屋内的基本
    能源供应。他们还使用碟形卫星信号接受器来连接互联网,通过至少两个网站继续
    吸引新的支持者。

      【声援】众多支持者运送物资

      在接下来的数个月时间里,布朗夫妇忠诚的支持者们不时来到他们的家中拜
    访,向他们运送食物、饮用水和其他物资,其中还包括手机和武器。甚至还有支持
    者在他们的住宅外举办筹款音乐会。

      就在上个月,联邦政府逮捕了四名涉嫌在布朗夫妇案件中参与破坏司法公正的
    男子,他们目前正在等待法庭的审讯,罪名是非法占有和使用枪支。

      【智取】法警乔装潜入逮捕

      就这样,双方的对峙一直持续了数月,直到美国当地时间10月4日晚。

      当天晚上7点45分,两名法警身着便装,假扮成布朗夫妇的支持者上门。他们
    引诱夫妻俩走上阳台,然后将他们逮捕,整个过程未发一枪。法警目前已将夫妻俩
    移交给了联邦惩治官员,他们随即将被送进监狱服刑。

      “他们邀请我们进屋,然后我们将他们逮捕归案。”联邦法院执行官史蒂芬・
    莫尼尔在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储备】家中私藏大量炸药

      就在法警将布朗夫妇缉捕归案之后,执法官员在他们的家中找到了大量自制的
    爆炸装置、弹药和诡雷。莫尼尔拒绝透露这些枪支弹药的具体数量和型号。

      就在警方采取行动之后,布朗夫妇的支持者们在网站上发出了大量愤怒的信
    息。“美国执法人员绑架了布朗夫妇”,其中一句如是说。在另一个网站,一名支
    持者写道:“我的天,这是个警察统治的国家。准备好你的枪!”

      莫尼尔表示,布朗夫妇还将面临非法占有和制造炸弹的指控。“不幸的是,他
    们的行为使事件不再仅仅是一起逃税案,”他说。

  • PK 说:

    谁也没有借政府的钱。怎么就欠上债了?
    这种政府,比黄世仁还厉害。

  • 匿名 说:

    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房主没有钱付房屋地产税,那趁早租房,等法院找上门,自认倒霉吧。这和私有财产神圣不神圣没关系。举个例子,鱼鳞博欠和合2000元不还,和合告上法庭,法庭判在宽限期后没收鱼鳞价值5万的房子拍卖得9000元,还债2000元给和合,返还7000元给鱼鳞,大家都没有异议。鱼鳞在宽限期内还和合2000元,则皆大欢喜。和合改成政府,本质没有变,变的是鱼鳞欠了全体人民(由政府代表)的钱(税款)。

    欠债是本人的私人财产的一部分(价值和债务相当)本质上已经不属于所有者。

  • 本欲观 说:

    请注意:“走进任何一家私人领地,并不听劝告,不肯离开”这本身是一种严重的威胁。

    最近有一新闻,说的是抢匪打劫了中餐馆之后,有一餐馆员工跑到外面的车上拿枪,射击逃跑的枪匪。受到了警察的赞许,,

  • 匿名 说:

    3楼不要胡说八道。就算有人站着你的领地不走,只要他没有威胁你的行为你也不能开枪。在很多州就算是小偷或抢劫犯在离开现场逃逸时,你不能在他的背后开枪,因为它没有威胁到你的生命。你不懂美国法律,请不要在这里误导别人。

  • 鱼鳞 说:

    施博的逻辑很强大

  • 施化 说:

    “美国有持枪保护自有财产的法律”?不是说神圣都可以侵犯的吗?还要制定什么保护法律?

  • 和合 说:

    一定的条件下,带上法庭的许可证,就可以了。
    显然,你错误地理解了”神圣不可侵犯”的意思。
    “神圣不可侵犯”意味着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动它。

    我说它不是神圣不可侵犯,并不是说,任何人都可以随便侵犯它。
    而是说,在某些条件下,是可以”侵犯”(合法侵犯)的。
    显然,你的逻辑是错误的。

    另外,你对美国持枪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理解也有错误。
    这一点,我今天就不纠正你了。

  • 施化 说:

    请和合高举“在美国,私有财产并非神圣不可侵犯”的标语牌(因为这是他认为的真理,所以有必要坚持和宣传),走进任何一家私人领地,并不听劝告,不肯离开。那么,他必死无疑。美国人准许持枪,准许在保卫自己的私人领地安全时开枪。

    这位懵懂先生总喜欢拿似是而非的东西来忽悠不懂常识的人。

  • 鱼鳞 说:

    感谢你的科普

  • DNA研究者 说:

    美国穷人倒霉的时候,就是我们发财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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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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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保守派人士和合。致力于法制与共和理论。旗帜鲜明地反对民主主义。 我,根本就不看什么宪法的原文。也不看任何人的理论。也不管任何名人的语录。 我只根据,而且,仅仅根据具体的历史案例,来进行判断。 英国和美国,甭管历史上的宪法中是怎样写的。甭管历史上到底有没有宪法。 关键在于历史事实,历史事实的案例,到底是怎样判的。 也就是说,我的理论,完全是根据”定义,事实,和逻辑”,这客观三要素来建立的。 至今,被别人被扣过的帽子有: 现代法家,保共派,反法轮人士,专制卫道士,。。。 本人主要代表作有: 从法制走向共和 我为什么不能保持沉默 到底谁是”人民”? 什么是民主?民主的功能是什么? 什么是公平? 论司法独立 论恶法与良法 关于"法治"和"法制"的定义 讨论一下契约与丛林法则之区别 中国民运最常犯的错误就是强奸民主 民主和输血疗法 总统,是用来对外发动战争的! 美国对言论进行限制的法律是怎样建立的 引进民主,反对民主主义 在美国,私有财产并非神圣不可侵犯 自由汇率和固定汇率到底谁是马车谁是汽车? 中国加入WTO后的必然趋势:从鼓励爱中国到鼓励爱中国人 到底是民主产生了法制,还是法制产生了民主? 逮捕记者,不可以吗? 专制当然可以代表人民 弱国的民主是废物 解决警民暴力冲突的关键,是制定一部”军警执法程序法” 西藏并没有民主自治的权利 中国应该让达赖喇嘛无条件回国居住 六四是一场祸国殃民的运动 政府官员责任制的关键点,在哪里? 杨佳案后的法制思考,及建议 宪法说了算还是案例说了算? 说明别人历史错误,并不代表你现在的理论就正确 个人网页: 保守派人士和合观点 中国政治网站总汇 和合 email ZT美国政府有权使用武力来镇压美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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