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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多维博客 &#187; axxzf</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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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斯腾公司行贿案：惊人内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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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0 Apr 2009 06:49:00 +0000</pubDate>
		<dc:creator>axxzf</dc:creator>
				<category><![CDATA[时事·历史·军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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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160;&#160;&#160;&#160;大家好，几天没来了。这几天主要是和律师辗转寻找&#8220;索贿案&#8221;的当事人了解事情经过，包括郭岩华博客文章《当地官员索贿证据曝光》中提到的邓阳军（原文误为邓杨军，已离职）、刘伊财（原文误为刘添财，仍在职），以及&#8220;俺不作证&#8221;的评论中提到的原安乡县熊副县长（已离开安乡，电话调查）。文中提到的司机毕某因在该公司任职仅1个月，大家印象不深，尚未找到。
&#160;&#160;&#160;&#160; 由于受郭岩华文章的误导，我们一直认为行贿的是安乡公司某经理（也不方便询问领导），所以调查的目的主要只是去了解行贿有几次，行贿款是当时被退回的还是郭所说的&#8220;双方发生冲突&#8221;一个月后才退回的。调查结果是行贿只有一次，但贿款当时就被退回了。同时却有个意外的发现――行贿者不是什么安乡分公司经理，其实就是郭岩华本人！&#160;
&#160;&#160;&#160;&#160; 根据3人的叙述，我们还原了事情的大致经过：有天郭岩华打电话给安乡分公司，要他们准备好8000元（邓说是10000元）的现金。郭到了安乡就从财务刘伊财手上取了钱（当时刘还要求郭打了条子），然后中午和领导、熊副县长、城投公司的汪总、邓阳军等一起吃饭（斯腾公司仅郭、邓二人在场）。饭后离桌前，郭以汇报材料的名义给领导座位塞了一个信封。下午上班时熊被领导叫到办公室，领导递给熊一个信封说：这是郭岩华给我的信封，里面是钱，我也没数，请你立即退还给斯腾公司。熊点了一下是8000元钱。第二天熊跟邓阳军打电话，邓因事外出，3、4天后回到安乡，到熊的办公室取回了这个信封。邓把钱交给了公司财务刘伊财，并和刘一起跟郭岩华打了电话告知说政府把钱退回了。郭再次来到安乡时，熊当着邓的面告诉郭：我们已经把8000元钱退给你们了啊。郭当时连声诺诺。&#160;
&#160;&#160;&#160;&#160; 有些细节他们记不太清，但对于谁送的钱、贿款是否被退回、什么时候退回等记得很清楚。
&#160;&#160;&#160; 《当地官员索贿证据曝光》提到的第一次行贿时间也不对，2006年春节前邓阳军还没到斯腾来，而且那时大市场还没开始运作。三人回忆应该是2007年上半年。
&#160; &#160; 邓阳军说，他是2006年9月由郭的大哥和前任经理郑铁汉面试后进公司的。邓还说，不可能是分公司经理自作主张行贿，因为经理根本没那么大的开支权。他当时当经理，每个月工资只有1000多元。
&#160;&#160;&#160; 邓说，斯腾公司对大市场的投入，仅仅是花几万元打了一堵围墙，花一万元做了个大招牌和零星水电维修，无任何加工设备进场。开始郭雄心勃勃，但不懂经营且非常固执己见，办事不听下面的劝告，搞不好了又推给下属。这也是邓去年辞职离开斯腾的原因。他走后郭的侄儿郭志涛（山东人）来到安乡接任。
&#160;&#160;&#160; 他证实，在他任职期间（2006.9－2008.10）再也没发生类似送礼金和官员索贿的事情（也就是说《当地官员索贿证据曝光》所提到的2万元和20万元的索贿事件并不存在）。&#160;
&#160;&#160;&#160; 令人费解的是，到底是谁炮制了这份《当地官员索贿证据曝光》的举报书？不可能是邓，因为此举报书落款是2009年2月23日，邓说自从2008年10月离开斯腾公司后就再没跟该公司的任何人打交道，也没提交任何材料；也不可能是其后任经理郭志涛，因为他对2008年10月以前的事一无所知。更不可能是郑铁汉，邓阳军没有和他一起去与领导进餐。&#160;
&#160;&#160;&#160; 刘伊财在安乡大市场开业之时（约2001年）就在该市场任职，斯腾公司买下大市场后，继续被聘为财务人员。刘伊财说斯腾买下大市场后一共有3任经理：郑铁汉、邓阳军和郭志涛。他说这次8000元的取出和退回相隔只有几天时间，他在公司的流水帐上都有记载，但账本已经于去年交给郭岩华（我们希望郭如实公布账本记录）。&#160;
&#160;&#160;&#160;&#160; &#160;戴红杰律师分别请他们将事情经过写了下来并签字按手印，他们表示愿对所说的一切负法律责任。&#160;
&#160;&#160;&#160; &#160; 反观近段郭某的言行，着实令我们吃惊不小：世界上竟有如此无耻之徒。一是郭是主动行贿，却诬陷官员索贿；二是公布所谓索贿证据却不讲贿赂款已经被退回；三是当时就退回了贿款却说&#8220;双方发生冲突后&#8221;才退回（请大家注意当时退回和一个月后才退回的差别，根据中国法律后者已经构成受贿罪）；四是明明是郭自己行贿，却推说是安乡分公司经理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自作主张行的贿。&#160;
&#160;&#160;&#160; &#160;这就是所谓的著名网路政论家、海外民意领袖的所作所为？在我们看来，郭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而且是一个愚蠢的骗子。我们善意地给了他下台阶的机会，他却继续采取愚弄欺骗的手段来对付一级政府。
&#160;&#160;&#160;&#160; 我们再次重申3点声明，希望郭5.1前回国当面道歉解决问题。 （axxxb@126.com）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font size="4"><strong>&nbsp;&nbsp;&nbsp;&nbsp;大家好，几天没来了。这几天主要是和律师辗转寻找&ldquo;索贿案&rdquo;的当事人了解事情经过，包括郭岩华博客文章《当地官员索贿证据曝光》中提到的邓阳军（原文误为邓杨军，已离职）、刘伊财（原文误为刘添财，仍在职），以及&ldquo;俺不作证&rdquo;的评论中提到的原安乡县熊副县长（已离开安乡，电话调查）。文中提到的司机毕某因在该公司任职仅1个月，大家印象不深，尚未找到。</strong></font></p>
<p><font size="4"><strong>&nbsp;&nbsp;&nbsp;&nbsp; 由于受郭岩华文章的误导，我们一直认为行贿的是安乡公司某经理（也不方便询问领导），所以调查的目的主要只是去了解行贿有几次，行贿款是当时被退回的还是郭所说的&ldquo;双方发生冲突&rdquo;一个月后才退回的。调查结果是行贿只有一次，但贿款当时就被退回了。同时却有个意外的发现――行贿者不是什么安乡分公司经理，其实就是郭岩华本人！&nbsp;</strong></font></p>
<p><font size="4"><strong>&nbsp;&nbsp;&nbsp;&nbsp; 根据3人的叙述，我们还原了事情的大致经过：有天郭岩华打电话给安乡分公司，要他们准备好8000元（邓说是10000元）的现金。郭到了安乡就从财务刘伊财手上取了钱（当时刘还要求郭打了条子），然后中午和领导、熊副县长、城投公司的汪总、邓阳军等一起吃饭（斯腾公司仅郭、邓二人在场）。饭后离桌前，郭以汇报材料的名义给领导座位塞了一个信封。下午上班时熊被领导叫到办公室，领导递给熊一个信封说：这是郭岩华给我的信封，里面是钱，我也没数，请你立即退还给斯腾公司。熊点了一下是8000元钱。第二天熊跟邓阳军打电话，邓因事外出，3、4天后回到安乡，到熊的办公室取回了这个信封。邓把钱交给了公司财务刘伊财，并和刘一起跟郭岩华打了电话告知说政府把钱退回了。郭再次来到安乡时，熊当着邓的面告诉郭：我们已经把8000元钱退给你们了啊。郭当时连声诺诺。&nbsp;</strong></font></p>
<p><font size="4"><strong>&nbsp;&nbsp;&nbsp;&nbsp; 有些细节他们记不太清，但对于谁送的钱、贿款是否被退回、什么时候退回等记得很清楚。</strong></font></p>
<p><font size="4"><strong>&nbsp;&nbsp;&nbsp; 《当地官员索贿证据曝光》提到的第一次行贿时间也不对，2006年春节前邓阳军还没到斯腾来，而且那时大市场还没开始运作。三人回忆应该是2007年上半年。</strong></font></p>
<p><font size="4"><strong>&nbsp; &nbsp; 邓阳军说，他是2006年9月由郭的大哥和前任经理郑铁汉面试后进公司的。邓还说，不可能是分公司经理自作主张行贿，因为经理根本没那么大的开支权。他当时当经理，每个月工资只有1000多元。</strong></font></p>
<p><font size="4"><strong>&nbsp;&nbsp;&nbsp; 邓说，斯腾公司对大市场的投入，仅仅是花几万元打了一堵围墙，花一万元做了个大招牌和零星水电维修，无任何加工设备进场。开始郭雄心勃勃，但不懂经营且非常固执己见，办事不听下面的劝告，搞不好了又推给下属。这也是邓去年辞职离开斯腾的原因。他走后郭的侄儿郭志涛（山东人）来到安乡接任。</strong></font></p>
<p><font size="4"><strong>&nbsp;&nbsp;&nbsp; 他证实，在他任职期间（2006.9－2008.10）再也没发生类似送礼金和官员索贿的事情（也就是说《当地官员索贿证据曝光》所提到的2万元和20万元的索贿事件并不存在）。&nbsp;</strong></font></p>
<p><font size="4"><strong>&nbsp;&nbsp;&nbsp; 令人费解的是，到底是谁炮制了这份《当地官员索贿证据曝光》的举报书？不可能是邓，因为此举报书落款是2009年2月23日，邓说自从2008年10月离开斯腾公司后就再没跟该公司的任何人打交道，也没提交任何材料；也不可能是其后任经理郭志涛，因为他对2008年10月以前的事一无所知。更不可能是郑铁汉，邓阳军没有和他一起去与领导进餐。&nbsp;</strong></font></p>
<p><font size="4"><strong>&nbsp;&nbsp;&nbsp; 刘伊财在安乡大市场开业之时（约2001年）就在该市场任职，斯腾公司买下大市场后，继续被聘为财务人员。刘伊财说斯腾买下大市场后一共有3任经理：郑铁汉、邓阳军和郭志涛。他说这次8000元的取出和退回相隔只有几天时间，他在公司的流水帐上都有记载，但账本已经于去年交给郭岩华（我们希望郭如实公布账本记录）。&nbsp;</strong></font></p>
<p><font size="4"><strong>&nbsp;&nbsp;&nbsp;&nbsp; &nbsp;戴红杰律师分别请他们将事情经过写了下来并签字按手印，他们表示愿对所说的一切负法律责任。&nbsp;</strong></font></p>
<p><font size="4"><strong>&nbsp;&nbsp;&nbsp; &nbsp; 反观近段郭某的言行，着实令我们吃惊不小：世界上竟有如此无耻之徒。一是郭是主动行贿，却诬陷官员索贿；二是公布所谓索贿证据却不讲贿赂款已经被退回；三是当时就退回了贿款却说&ldquo;双方发生冲突后&rdquo;才退回（请大家注意当时退回和一个月后才退回的差别，根据中国法律后者已经构成受贿罪）；四是明明是郭自己行贿，却推说是安乡分公司经理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自作主张行的贿。&nbsp;</strong></font></p>
<p><font size="4"><strong>&nbsp;&nbsp;&nbsp; &nbsp;这就是所谓的著名网路政论家、海外民意领袖的所作所为？在我们看来，郭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而且是一个愚蠢的骗子。我们善意地给了他下台阶的机会，他却继续采取愚弄欺骗的手段来对付一级政府。</strong></font></p>
<p><font size="4"><strong>&nbsp;&nbsp;&nbsp;&nbsp; 我们再次重申3点声明，希望郭5.1前回国当面道歉解决问题。 <br />（</strong></font><a href="mailto:axxxb@126.com"><font size="4"><strong>axxxb@126.com</strong></font></a><font size="4"><strong>） </strong></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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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郭岩华案最新进展：行贿者不打自招</title>
		<link>http://blog.dwnews.com/?p=52186</link>
		<comments>http://blog.dwnews.com/?p=52186#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12 Apr 2009 15:44:43 +0000</pubDate>
		<dc:creator>axxzf</dc:creator>
				<category><![CDATA[理财·房产·法律]]></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dwnews.com/?p=52186</guid>
		<description><![CDATA[昨天早晨（4月11日），有关方面打来电话，说郭前天（我们规定的道歉截止日）已经在网上道歉。我们马上上网查看其博客，没看到任何道歉文章；搜索一遍，也没看到有什么道歉信之类。立即告诉郭在安乡的侄儿郭志涛，请他把道歉的网址告诉我们。但直到现在，还没收到任何反馈。
&#160;今晚上线，发现&#8220;主流民运人士&#8221;博发有文章&#8220;郭岩华案：撕开牛乐吼臭嘴！&#8221;（http://blog.dwnews.com/?p=52091）。其中粗俗的漫骂和辩解暂且不管，有段文字很有趣：
－－－－ 
最后，关于安乡分公司的&#8220;招待费&#8221;问题，其律师早就说过：安乡公司瞒着上级的个人行为，与其老板有何关系？当地那个经理后来说：那点招待费已被退回来－－这在中国或美国都是属合法，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
这里，已经道出了斯腾公司行贿案的真相，也就是我们一直没说的事实真相：斯腾公司安乡代表两次行贿，均被领导委婉退回。不错，你自己说了出来，比我们说一百遍都强。你&#8220;主流民运人士&#8221;不是一直在本博骂我们是&#8220;贪官污吏&#8221;吗？现在看来是你们自己行贿且被拒绝啊，这又如何解释？
还有点不解，既然你们明知&#8220;律师早就说过。。。那点招待费已被退回来&#8221;，为什么郭还要在其博客上发表那总额2.8万元的&#8220;当地官员索贿证据曝光&#8221;？解释或许有很多，但结果只有一个，斯腾公司除已经构成行贿罪之外还有诽谤罪嫌疑。

另外，我们还注意道，这段文字与前几天郭发来征求意见的新闻稿相关内容一致。那篇署名为&#8220;黄小莉&#8221;的新闻稿写道：
－－－－&#160;
&#8220;记者还是追问一个网友会关注的问题：在2月份曾有传言，安乡政府有人对斯滕公司&#8220;索贿&#8221;，如何理解和解释这个问题？郭岩华说，根据现在了解的情况看，这是公司内部运作中的错误。当时安乡的斯滕公司的经理满美国方面，自作主张想花钱招待费县里的领导人，以便容易办事。当双方发生矛盾时，就推脱成别人索贿。郭岩华对记者说：事实上，安乡有关领导早已将那点&#8220;招待费&#8221;原封退还。这件事的责任在斯腾公司，我在此向安乡领导真诚道歉。&#8221;
－－－－&#160;
因为郭在新闻稿前标了&#8220;若双方没有意见时，再公开发表&#8221;，我们当时就没公开这篇文章。当然，我们也不同意郭拿这篇文章当道歉（非本人之口），必须按我们提出的3点严格执行。
&#160;
这个&#8220;主流民运人士&#8221;跟郭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对这些内幕了如指掌？联想到郭在人民网论坛的ID&#8220;主流&#8221;，都不得不说耐人寻味。
至此，郭岩华&#8220;湖南被骗&#8221;一案已经真相大白，不知道郭岩华先生打算将这场大戏如何跳下去？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font size="3">昨天早晨（4月11日），有关方面打来电话，说郭前天（我们规定的道歉截止日）已经在网上道歉。我们马上上网查看其博客，没看到任何道歉文章；搜索一遍，也没看到有什么道歉信之类。立即告诉郭在安乡的侄儿郭志涛，请他把道歉的网址告诉我们。但直到现在，还没收到任何反馈。</font></p>
<p><font size="3">&nbsp;今晚上线，发现&ldquo;主流民运人士&rdquo;博发有文章&ldquo;郭岩华案：撕开牛乐吼臭嘴！&rdquo;（</font><a href="/?p=52091"><font size="3">http://blog.dwnews.com/?p=52091</font></a><font size="3">）。其中粗俗的漫骂和辩解暂且不管，有段文字很有趣：</font></p>
<p><font size="3">－－－－ </font>
<p><font size="3"><em><u>最后，关于安乡分公司的&ldquo;招待费&rdquo;问题，其律师早就说过：安乡公司瞒着上级的个人行为，与其老板有何关系？当地那个经理后来说：那点招待费已被退回来－－这在中国或美国都是属合法，没有什么大不了的。</u></em></font></p>
<p><font size="3">－－－－</font></p>
<p><font size="3">这里，已经道出了斯腾公司行贿案的真相，也就是我们一直没说的事实真相：斯腾公司安乡代表两次行贿，均被领导委婉退回。不错，你自己说了出来，比我们说一百遍都强。你&ldquo;主流民运人士&rdquo;不是一直在本博骂我们是&ldquo;贪官污吏&rdquo;吗？现在看来是你们自己行贿且被拒绝啊，这又如何解释？</font></p>
<p><font size="3">还有点不解，既然你们明知&ldquo;律师早就说过。。。那点招待费已被退回来&rdquo;，为什么郭还要在其博客上发表那总额2.8万元的&ldquo;当地官员索贿证据曝光&rdquo;？解释或许有很多，但结果只有一个，斯腾公司除已经构成行贿罪之外还有诽谤罪嫌疑。</font></p>
<p><font size="3"></font><font size="3">
<p><font size="3">另外，我们还注意道，这段文字与前几天郭发来征求意见的新闻稿相关内容一致。那篇署名为&ldquo;黄小莉&rdquo;的新闻稿写道：</font></p>
<p><font size="3">－－－－&nbsp;</font></p>
<p><font size="3">&ldquo;<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color: black; font-size: 12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em><u>记者还是追问一个网友会关注的问题：在2月份曾有传言，安乡政府有人对斯滕公司&ldquo;索贿&rdquo;，如何理解和解释这个问题？郭岩华说，根据现在了解的情况看，这是公司内部运作中的错误。当时安乡的斯滕公司的经理满美国方面，自作主张想花钱招待费县里的领导人，以便容易办事。当双方发生矛盾时，就推脱成别人索贿。郭岩华对记者说：事实上，安乡有关领导早已将那点&ldquo;招待费&rdquo;原封退还。这件事的责任在斯腾公司，我在此向安乡领导真诚道歉。</u></em>&rdquo;</span></font></p>
<p><font size="3"><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color: black; font-size: 12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nbsp;</span></font></p>
<p><font size="3"><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color: black; font-size: 12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因为郭在新闻稿前标了&ldquo;</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color: black; font-size: 12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若双方没有意见时，再公开发表&rdquo;，我们当时就没公开这篇文章。当然，我们也不同意郭拿这篇文章当道歉（非本人之口），必须按我们提出的3点严格执行。</span></font></p>
<p>&nbsp;</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color: black; font-size: 12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这个&ldquo;主流民运人士&rdquo;跟郭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对这些内幕了如指掌？联想到郭在人民网论坛的ID&ldquo;主流&rdquo;，都不得不说耐人寻味。</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color: black; font-size: 12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strong>至此，郭岩华&ldquo;湖南被骗&rdquo;一案已经真相大白，不知道郭岩华先生打算将这场大戏如何跳下去？</strong></span></p>
<p></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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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对斯腾公司（郭岩华）的再次严正声明</title>
		<link>http://blog.dwnews.com/?p=51994</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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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8 Apr 2009 13:17:39 +0000</pubDate>
		<dc:creator>axxzf</dc:creator>
				<category><![CDATA[理财·房产·法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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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1、&#160; 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及郭岩华先生应立即停止一切损害安乡县人民政府及中国政府形象的行为。包括撤除有关不实报道和文章，肃清影响；
&#160;
2、&#160; 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及郭岩华先生应立即在网络、媒体上以声明形式澄清事实真相，向安乡县人民政府及中国政府赔礼道歉。包括在其个人博客、当地著名网络媒体发表声明及道歉文章，以正视听；
&#160;
3、&#160; 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及郭岩华先生务必在2009年4月10日前完成上述事宜，其本人务必于5月1日前来安乡县当面赔礼道歉并协商处理有关事宜。此前将中止一切双方谈判活动。
&#160;
4、&#160; 我们将视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及郭岩华先生的表现来决定下一步行动，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1、&nbsp; 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及郭岩华先生应立即停止一切损害安乡县人民政府及中国政府形象的行为。包括撤除有关不实报道和文章，肃清影响；
<p>&nbsp;</p>
<p>2、&nbsp; 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及郭岩华先生应立即在网络、媒体上以声明形式澄清事实真相，向安乡县人民政府及中国政府赔礼道歉。包括在其个人博客、当地著名网络媒体发表声明及道歉文章，以正视听；
<p>&nbsp;</p>
<p>3、&nbsp; 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及郭岩华先生务必在2009年4月10日前完成上述事宜，其本人务必于5月1日前来安乡县当面赔礼道歉并协商处理有关事宜。此前将中止一切双方谈判活动。
<p>&nbsp;</p>
<p>4、&nbsp; 我们将视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及郭岩华先生的表现来决定下一步行动，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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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斯腾公司（郭岩华）与安乡县政府有关纠纷的情况介绍</title>
		<link>http://blog.dwnews.com/?p=51920</link>
		<comments>http://blog.dwnews.com/?p=51920#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06 Apr 2009 16:10:08 +0000</pubDate>
		<dc:creator>axxzf</dc:creator>
				<category><![CDATA[时事·历史·军事]]></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dwnews.com/?p=51920</guid>
		<description><![CDATA[这事可能是我们先没叙述清楚，引起了一些误会，以为我们要赶走斯腾公司或因他经营不善要他赔钱。现在简要向大家把纠纷过程解释一下：
2006年郭决定投资安乡珍珠大市场，双方约定，郭拿300万元来买下大市场搞经营。但他只拿100万元来，剩下200万元又要政府找贷款给他，以大市场为抵押（基本是空手套白狼啊）。我们为了招商引资，就退一步同意由政府的城投公司向他借款200万元，双方协议约定了利息。到了规定的还款期限他却不还钱，多次找他要他都不理睬。拖了一年多，本息加约定的罚息达300多万元了（详情见本博客内文章《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公司郭岩华借款纠纷的情况说明》，我们只好诉诸邻市的张家界中级人民法院（本市法院没有涉外权）。他们不出庭，法院只好缺席判决他们归还本息，不还的话就按抵押协议拍卖大市场还我们的款。
如果按判决执行，估计大市场也只能卖300多万元。所以判决生效后郭开始很不屑理睬，过了上诉期要执行了又非常慌张，四处活动要求和解。我们考虑到各种情况，同意考虑放弃有利判决实行和解。在无钱偿还的情况下，他们同意退出大市场，但由我们给他们一笔补偿。开始他们要价是150万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以130万元成交（我们负责物业过户和清场等费用）。
&#160;协议已经拟好并发给郭某，他已经基本同意准备签的时候，我们发现他在海外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几篇文章诬陷我们政府及领导，于是中止了双方和谈，发了第一封律师信要求他赔礼道歉。在满足我们的3点要求后，我们则继续按协议执行；如果不按要求道歉，我们就按法院判决拍卖大市场，如果拍卖价多出300多万元贷款本息的钱归他得，不够的由他补上。然后再追究他的侵权行为。
这就是事情的由来。
&#160;这完全是一起民事纠纷，我们只要求斯腾公司遵守合同及时还款，仅此而已。只是有人想把它往政治甚至民运上靠，博取同情。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这事可能是我们先没叙述清楚，引起了一些误会，以为我们要赶走斯腾公司或因他经营不善要他赔钱。现在简要向大家把纠纷过程解释一下：
<p>2006年郭决定投资安乡珍珠大市场，双方约定，郭拿300万元来买下大市场搞经营。但他只拿100万元来，剩下200万元又要政府找贷款给他，以大市场为抵押（基本是空手套白狼啊）。我们为了招商引资，就退一步同意由政府的城投公司向他借款200万元，双方协议约定了利息。到了规定的还款期限他却不还钱，多次找他要他都不理睬。拖了一年多，本息加约定的罚息达300多万元了（详情见本博客内文章《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公司郭岩华借款纠纷的情况说明》，我们只好诉诸邻市的张家界中级人民法院（本市法院没有涉外权）。他们不出庭，法院只好缺席判决他们归还本息，不还的话就按抵押协议拍卖大市场还我们的款。</p>
<p>如果按判决执行，估计大市场也只能卖300多万元。所以判决生效后郭开始很不屑理睬，过了上诉期要执行了又非常慌张，四处活动要求和解。我们考虑到各种情况，同意考虑放弃有利判决实行和解。在无钱偿还的情况下，他们同意退出大市场，但由我们给他们一笔补偿。开始他们要价是150万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以130万元成交（我们负责物业过户和清场等费用）。</p>
<p>&nbsp;协议已经拟好并发给郭某，他已经基本同意准备签的时候，我们发现他在海外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几篇文章诬陷我们政府及领导，于是中止了双方和谈，发了第一封律师信要求他赔礼道歉。在满足我们的3点要求后，我们则继续按协议执行；如果不按要求道歉，我们就按法院判决拍卖大市场，如果拍卖价多出300多万元贷款本息的钱归他得，不够的由他补上。然后再追究他的侵权行为。</p>
<p>这就是事情的由来。</p>
<p>&nbsp;这完全是一起民事纠纷，我们只要求斯腾公司遵守合同及时还款，仅此而已。只是有人想把它往政治甚至民运上靠，博取同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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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郭岩华的“律师”来信之三（4月5日）及回复</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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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6 Apr 2009 07:42:43 +0000</pubDate>
		<dc:creator>axxzf</dc:creator>
				<category><![CDATA[理财·房产·法律]]></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dwnews.com/?p=51893</guid>
		<description><![CDATA[回应：所谓的&#8220;安乡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戴红杰先生&#8221;我在使用我们公司的一个公开信箱，给所谓&#8220;戴红杰先生&#8221;回信。&#160;我们至今不知道你这个所谓&#8220;安乡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戴红杰先生&#8221;是确有其人，还是中国安全部门的幽灵或代表。&#160;我不知道郭先生到底哪里得罪了你们？你们用电脑病毒窃取文件，伪造文书，造谣诽谤，道底为了什么？你们到底想从我们这些平民百姓这里得到什么？或者你想让我们普通商人为你们在美国做些什么？&#160;我已经建议郭先生立即向美国政府和FBI报告你们的所做所为。我也备妥一切必要的文件，即将在美国法院起诉安乡政府及中国政府（但我不知道你们是谁？）。同时，我也完成所有取证，建议郭先生在召开记者招待会，公布他所受到的所有骚扰和威胁！&#160;美国斯腾集团律师Peter Johnson
我们的回复：戴红杰律师是否有其人你们不知道？您直接问郭的侄儿郭志涛好了，他是湖南省信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安乡县政府法律顾问，也是张家界法院出席此案的原告代理律师，也一直在跟郭志涛商谈如何处理善后事宜。我们对你的每封律师信都是由他审查签署，交由郭某在安乡的代理、他的侄儿郭志涛先生签收。
郭先生想象力很丰富，老是把一个普通执业律师想象成国安部门的幽灵或代表，把自己生生打扮成一个受到国安特务迫害的可怜相，以博得广大&#8220;海外反华势力&#8221;的同情，不知您这又是哪种爱国的表现？又请问这位Peter Johnson先生您又是何许人也？
郭先生不是自称&#8221;著名网路政论家，人民网专栏作者，经常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多处投资成功的商人，海外民意领袖&#8221;吗？？怎么又摇身一变成了平民百姓、普通商人？我们想要你们在美国做什么？说得多么无辜可怜又心机重重啊。我们想要你做的3点已经在前面多次提到，不必重复了吧？我们只代表地方政府向你讨还公道，不带有任何政治目的！
郭某在博客上用卑鄙的手段诬陷我们，我们现在奋起反击。
&#160;
我们在你公开发表的博客上复印取证是&#8220;用电脑病毒窃取文件，伪造文书，造谣诽谤&#8221;？你有没有点电脑常识啊？FBI不会象你们那么幼稚可笑，也不会成为你恐吓我们的新武器。
&#160;
你去美国法庭起诉或到FBI举报吧，这也是我们所希望的。美国是个法制国家，我们不怕跟你对簿公堂，不会象你郭某人一样藐视法律，拒绝出庭！
&#16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align="left">回应：所谓的&ldquo;安乡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戴红杰先生&rdquo;<br />我在使用我们公司的一个公开信箱，给所谓&ldquo;戴红杰先生&rdquo;回信。<br />&nbsp;<br />我们至今不知道你这个所谓&ldquo;安乡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戴红杰先生&rdquo;是确有其人，还是中国安全部门的幽灵或代表。<br />&nbsp;<br />我不知道郭先生到底哪里得罪了你们？你们用电脑病毒窃取文件，伪造文书，造谣诽谤，道底为了什么？你们到底想从我们这些平民百姓这里得到什么？或者你想让我们普通商人为你们在美国做些什么？<br />&nbsp;<br />我已经建议郭先生立即向美国政府和FBI报告你们的所做所为。我也备妥一切必要的文件，即将在美国法院起诉安乡政府及中国政府（但我不知道你们是谁？）。同时，我也完成所有取证，建议郭先生在召开记者招待会，公布他所受到的所有骚扰和威胁！<br />&nbsp;<br />美国斯腾集团律师<br />Peter Johnson</p>
<p><strong>我们的回复：<br />戴红杰律师是否有其人你们不知道？您直接问郭的侄儿郭志涛好了，他是湖南省信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安乡县政府法律顾问，也是张家界法院出席此案的原告代理律师，也一直在跟郭志涛商谈如何处理善后事宜。我们对你的每封律师信都是由他审查签署，交由郭某在安乡的代理、他的侄儿郭志涛先生签收。</strong></p>
<p><strong>郭先生想象力很丰富，老是把一个普通执业律师想象成国安部门的幽灵或代表，把自己生生打扮成一个受到国安特务迫害的可怜相，以博得广大&ldquo;海外反华势力&rdquo;的同情，不知您这又是哪种爱国的表现？又请问这位Peter Johnson先生您又是何许人也？</strong></p>
<p><strong>郭先生不是自称&rdquo;著名网路政论家，人民网专栏作者，经常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多处投资成功的商人，海外民意领袖&rdquo;吗？？怎么又摇身一变成了平民百姓、普通商人？我们想要你们在美国做什么？说得多么无辜可怜又心机重重啊。我们想要你做的3点已经在前面多次提到，不必重复了吧？我们只代表地方政府向你讨还公道，不带有任何政治目的！</strong></p>
<p><strong>郭某在博客上用卑鄙的手段诬陷我们，我们现在奋起反击。</strong></p>
<p>&nbsp;</p>
<p><strong>我们在你公开发表的博客上复印取证是&ldquo;用电脑病毒窃取文件，伪造文书，造谣诽谤&rdquo;？你有没有点电脑常识啊？FBI不会象你们那么幼稚可笑，也不会成为你恐吓我们的新武器。</strong></p>
<p>&nbsp;</p>
<p><strong>你去美国法庭起诉或到FBI举报吧，这也是我们所希望的。美国是个法制国家，我们不怕跟你对簿公堂，不会象你郭某人一样藐视法律，拒绝出庭！</strong></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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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郭某荒唐言论摘抄和批注</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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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05 Apr 2009 08:04:29 +0000</pubDate>
		<dc:creator>axxzf</dc:creator>
				<category><![CDATA[时事·历史·军事]]></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dwnews.com/?p=51867</guid>
		<description><![CDATA[老实说，郭在安乡经营不善，确实没有什么获利，目前也维持不下去了。基于这一点，我们领导出于对保护外商的考虑，又有上级部门打招呼，已经决定放弃法院有利判决（按判决执行的话，郭基本要倒帖），实行庭外和解。在郭表示无力偿还借款又不愿意公开拍卖大市场还帐的情况下，已初步协定给郭130万元，让他走人（等于郭拿100万元把这么大的物业白玩3年多，最后还带走130万元）。协议条文也已经起草好传给郭本人，他基本同意。如果不是意外发现他在海外的恶劣行为，这事就已经办完了。我们也就&#8220;丧权辱国&#8221;了一次：既出钱，又受辱！&#160;&#160;
请看郭某博客《中国又爆坑骗案》一文中言论片断：&#8220;郭岩华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是著名的爱国华侨，也是海外民意领袖，曾受到中国主要领导人的多次接见。目前，在中国山东、湖南和北京都有投资。在海外出版几部著作，在《人民日报》网上设有专栏，是著名网路政论家，在国内外据有广泛的影响力。
此时，中国政府忽然演出这场设计好的投资坑骗案，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目前中国诡秘的内部派系之争，波及到这位经常发表争议言论，得罪了地方诸侯的无辜学者。郭岩华似乎被卷入中国新一波政治内斗，成为派系斗争的牺牲品。&#8221;
从中可以看出，1、郭自吹自擂。硕士学位写的一些文章却错字满篇；所谓人民日报网上专栏，我没找到，只有对方提供的网址（附后），打开一看，却是强国论坛上名为&#8220;主流&#8221;的ID发表的文章检索集，任何ID都有的；领导人接见没有，哪个领导，多少人一起见的，在哪里见的，无从可考；2、妖魔化中国政府。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却扯上这么多&#8220;内幕&#8221;，一是无耻地继续往自己脸上帖金，二是攻击中国政府，三是想绑架各种反华力量达到个人目的。你这区区100万投资关中国政府什么事啊，犯得着设计好了坑骗你吗？为什么不把你在山东、北京的投资一起设计了？讲出这样的话来，明明是一个低智骗子、白痴商人。
附对方提供的所谓专栏网址：http://bbs.people.com.cn/quickSearch.do?board=2&#38;threadtype=1&#38;field=userNick&#38;op=in&#38;content=%E4%B8%BB%E6%B5%81&#38;search_smt.x=19&#38;search_smt.y=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老实说，郭在安乡经营不善，确实没有什么获利，目前也维持不下去了。基于这一点，我们领导出于对保护外商的考虑，又有上级部门打招呼，已经决定放弃法院有利判决（按判决执行的话，郭基本要倒帖），实行庭外和解。在郭表示无力偿还借款又不愿意公开拍卖大市场还帐的情况下，已初步协定给郭130万元，让他走人（等于郭拿100万元把这么大的物业白玩3年多，最后还带走130万元）。协议条文也已经起草好传给郭本人，他基本同意。如果不是意外发现他在海外的恶劣行为，这事就已经办完了。我们也就&ldquo;丧权辱国&rdquo;了一次：既出钱，又受辱！&nbsp;&nbsp;</p>
<p>请看郭某博客《中国又爆坑骗案》一文中言论片断：&ldquo;郭岩华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是著名的爱国华侨，也是海外民意领袖，曾受到中国主要领导人的多次接见。目前，在中国山东、湖南和北京都有投资。在海外出版几部著作，在《人民日报》网上设有专栏，是著名网路政论家，在国内外据有广泛的影响力。</p>
<p>此时，中国政府忽然演出这场设计好的投资坑骗案，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目前中国诡秘的内部派系之争，波及到这位经常发表争议言论，得罪了地方诸侯的无辜学者。郭岩华似乎被卷入中国新一波政治内斗，成为派系斗争的牺牲品。&rdquo;</p>
<p>从中可以看出，1、郭自吹自擂。硕士学位写的一些文章却错字满篇；所谓人民日报网上专栏，我没找到，只有对方提供的网址（附后），打开一看，却是强国论坛上名为&ldquo;主流&rdquo;的ID发表的文章检索集，任何ID都有的；领导人接见没有，哪个领导，多少人一起见的，在哪里见的，无从可考；2、妖魔化中国政府。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却扯上这么多&ldquo;内幕&rdquo;，一是无耻地继续往自己脸上帖金，二是攻击中国政府，三是想绑架各种反华力量达到个人目的。你这区区100万投资关中国政府什么事啊，犯得着设计好了坑骗你吗？为什么不把你在山东、北京的投资一起设计了？讲出这样的话来，明明是一个低智骗子、白痴商人。</p>
<p>附对方提供的所谓专栏网址：<a href="http://bbs.people.com.cn/quickSearch.do?board=2&amp;threadtype=1&amp;field=userNick&amp;op=in&amp;content=%E4%B8%BB%E6%B5%81&amp;search_smt.x=19&amp;search_smt.y=4">http://bbs.people.com.cn/quickSearch.do?board=2&amp;threadtype=1&amp;field=userNick&amp;op=in&amp;content=%E4%B8%BB%E6%B5%81&amp;search_smt.x=19&amp;search_smt.y=4</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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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郭岩华回复的截屏图片</title>
		<link>http://blog.dwnews.com/?p=51830</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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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4 Apr 2009 15:55:54 +0000</pubDate>
		<dc:creator>axxzf</dc:creator>
				<category><![CDATA[理财·房产·法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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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160;
&#160;
&#160;
刚看到老蝎子的博客有关文章的评论，有人还不相信郭岩华的这些回复是不是真的。鉴于此，发屏幕截图如下：&#16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nbsp;</p>
<p>&nbsp;</p>
<p>&nbsp;</p>
<p>刚看到老蝎子的博客有关文章的评论，有人还不相信郭岩华的这些回复是不是真的。鉴于此，发屏幕截图如下：&nbsp;</p>
<p><img width="1440" height="900" border="0" src="http://blog.dwnews.com/wp-content/uploads/2009/04/reply1.JPG" /></p>
<p><img width="1440" height="900" border="0" src="http://blog.dwnews.com/wp-content/uploads/2009/04/reply2.JPG" /></p>
<img src="http://blog.dwnews.com/?ak_action=api_record_view&id=51830&type=feed" alt=""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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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第三封致郭岩华的公开信（4月4日）</title>
		<link>http://blog.dwnews.com/?p=51809</link>
		<comments>http://blog.dwnews.com/?p=51809#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04 Apr 2009 14:42:34 +0000</pubDate>
		<dc:creator>axxzf</dc:creator>
				<category><![CDATA[批评与建议]]></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dwnews.com/?p=51809</guid>
		<description><![CDATA[尊敬的美国斯腾集团律师Peter Johnson并转郭岩华先生：
&#160;
收到你们的第二封信，我们感到非常困惑。您说我们&#8220;不服从党和国家领导的安排&#8221;，不知道你如何了解&#8220;党和国家领导&#8221;对我们的安排的？海外反华势力又是谁？不知道是谁给您权利总拿&#8220;党和国家&#8221;威胁我们？你口口声声说我们&#8220;摸黑国家&#8221;，不知道您博客上的文章&#8220;中国又爆坑骗案―郭岩华投资湖南被骗&#8221;中关于中国政府对您政治迫害的指控又如何解释？您不会告诉我们，海外反华势力能擅自发文章到你的博客上的吧？
&#160;
我们是党和国家的基层组织，与党和国家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正是我们的职责之一。与您作针锋相对的斗争正是我们正确履行义务的表现，也已经征得上级领导的同意和支持。
&#160;
至于您提到的谁是谁非问题，张家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判决，如若不服，还可向省高院申诉。作为&#8220;爱国华侨&#8221;，作为&#8220;对祖国和中国人民的感情比任何人都深，也因此受到中国主要领导人的多次接见&#8221;的人，作为&#8220;在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的网上都设有专栏&#8221;的&#8220;海外政论家&#8221;，我想应该会尊重国家的法律和法治，一切按法律办事。您要到美国起诉我们，悉听尊便。您不是掌握了许多证据吗？继续公开出来好了，让大家都看看你藐视法律、自吹自擂、扯起虎皮当大旗的经营手法。我们既然敢在网上公开一切，就表明我们光明磊落，理直气壮。
在此，我劝告你们，正确面对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并作出适当的选择。我们再次声明以下3点：
&#160;
1、&#160; 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及郭岩华先生应立即停止一切损害安乡县人民政府及中国政府形象的行为。包括撤除网上所有有关不实报道和文章，肃清影响；
&#160;
2、&#160; 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及郭岩华先生应立即在网络、媒体上以声明形式澄清事实真相，向安乡县人民政府及中国政府赔礼道歉。包括在其个人博客、当地著名网络媒体发表声明及道歉文章，以正视听；
&#160;
3、&#160; 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及郭岩华先生务必在2009年4月10日前完成上述事宜，其本人务必于5月1日前来安乡县当面赔礼道歉并协商处理有关事宜。
&#160;
顺致
&#160;
商祺！
&#160;
安乡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签字）：戴红杰
&#160;
&#160;
&#160;
&#160;
&#160;
&#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 2009年4月4日
&#16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尊敬的美国斯腾集团律师Peter Johnson并转郭岩华先生：
<p>&nbsp;</p>
<p>收到你们的第二封信，我们感到非常困惑。您说我们&ldquo;不服从党和国家领导的安排&rdquo;，不知道你如何了解&ldquo;党和国家领导&rdquo;对我们的安排的？海外反华势力又是谁？不知道是谁给您权利总拿&ldquo;党和国家&rdquo;威胁我们？你口口声声说我们&ldquo;摸黑国家&rdquo;，不知道您博客上的文章&ldquo;中国又爆坑骗案<font size="+0">―</font>郭岩华投资湖南被骗&rdquo;中关于中国政府对您政治迫害的指控又如何解释？您不会告诉我们，海外反华势力能擅自发文章到你的博客上的吧？
<p>&nbsp;</p>
<p>我们是党和国家的基层组织，与党和国家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正是我们的职责之一。与您作针锋相对的斗争正是我们正确履行义务的表现，也已经征得上级领导的同意和支持。
<p>&nbsp;</p>
<p class="MsoNormal">至于您提到的谁是谁非问题，张家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判决，如若不服，还可向省高院申诉。作为&ldquo;爱国华侨&rdquo;，作为&ldquo;对祖国和中国人民的感情比任何人都深，也因此受到中国主要领导人的多次接见&rdquo;的人，作为&ldquo;在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的网上都设有专栏&rdquo;的&ldquo;海外政论家&rdquo;，我想应该会尊重国家的法律和法治，一切按法律办事。您要到美国起诉我们，悉听尊便。您不是掌握了许多证据吗？继续公开出来好了，让大家都看看你藐视法律、自吹自擂、扯起虎皮当大旗的经营手法。我们既然敢在网上公开一切，就表明我们光明磊落，理直气壮。</p>
<p>在此，我劝告你们，正确面对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并作出适当的选择。我们再次声明以下<font size="+0">3</font>点：
<p>&nbsp;</p>
<p>1、&nbsp; 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及郭岩华先生应立即停止一切损害安乡县人民政府及中国政府形象的行为。包括撤除网上所有有关不实报道和文章，肃清影响；
<p>&nbsp;</p>
<p>2、&nbsp; 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及郭岩华先生应立即在网络、媒体上以声明形式澄清事实真相，向安乡县人民政府及中国政府赔礼道歉。包括在其个人博客、当地著名网络媒体发表声明及道歉文章，以正视听；
<p>&nbsp;</p>
<p>3、&nbsp; 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及郭岩华先生务必在2009年4月10日前完成上述事宜，其本人务必于5月1日前来安乡县当面赔礼道歉并协商处理有关事宜。
<p>&nbsp;</p>
<p>顺致
<p>&nbsp;</p>
<p>商祺！
<p>&nbsp;</p>
<p>安乡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签字）：戴红杰
<p>&nbsp;</p>
<p>&nbsp;</p>
<p>&nbsp;</p>
<p>&nbsp;</p>
<p>&nbsp;</p>
<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2009年4月4日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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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公司郭岩华借款纠纷的情况说明</title>
		<link>http://blog.dwnews.com/?p=51778</link>
		<comments>http://blog.dwnews.com/?p=51778#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03 Apr 2009 16:14:59 +0000</pubDate>
		<dc:creator>axxzf</dc:creator>
				<category><![CDATA[时事·历史·军事]]></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dwnews.com/?p=51778</guid>
		<description><![CDATA[&#160;
2005年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郭岩华获知安乡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建设珍珠市场，即与安乡县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联系并到安乡县实地考察。当时，安乡大市场部分物业需要变卖处理。经协商，该物业共计384间，8738.32平方米，交易价格350万元。由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公司买下，并应郭岩华的要求过户在郭岩华的名下。同时约定，先出资300万元，另50万元打下欠条，待其在安乡县投资规模达到约定后，安乡县人民政府作为奖励，由政府承担。
实际履行过程中，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公司及郭岩华只支付了100万元，另200万元，要求政府为其找银行贷款后支付。当时，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的需要，经过协调和研究，同意由安乡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借款200万元。用于支付购房款。郭岩华用该物业提供抵押担保。
2006年8月21 日，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公司与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签定200万元的借款合同。约定在2007年8月21日偿还借款及利息，月利率10.695&#8240;，逾期按约定利率的150％支付利息。同时按双方订立的抵押合同进行了抵押登记。
还款期限到后，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公司及郭岩华未偿还分文本息。为了收回本息，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曾多次口头、电话、书面催讨，但对方不予理睬。借款逾期一年后，其仍无诚意偿还。鉴于此，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为了维护国家的财产和利益，依法向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县上级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涉外资格)起诉，要求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公司和郭岩华归还借款本息。2008年11月10日张家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其归还借款本息，该判决已生效。现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已申请人民法院判决执行，安乡县人民法院已依法立案。截止目前，借款本息已逾300万元。
&#160;
&#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 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 二○○九年三月二日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nbsp;</p>
<p>2005年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郭岩华获知安乡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建设珍珠市场，即与安乡县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联系并到安乡县实地考察。当时，安乡大市场部分物业需要变卖处理。经协商，该物业共计384间，8738.32平方米，交易价格350万元。由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公司买下，并应郭岩华的要求过户在郭岩华的名下。同时约定，先出资300万元，另50万元打下欠条，待其在安乡县投资规模达到约定后，安乡县人民政府作为奖励，由政府承担。</p>
<p>实际履行过程中，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公司及郭岩华只支付了100万元，另200万元，要求政府为其找银行贷款后支付。当时，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的需要，经过协调和研究，同意由安乡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借款200万元。用于支付购房款。郭岩华用该物业提供抵押担保。</p>
<p>2006年8月21 日，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公司与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签定200万元的借款合同。约定在2007年8月21日偿还借款及利息，月利率10.695&permil;，逾期按约定利率的150％支付利息。同时按双方订立的抵押合同进行了抵押登记。</p>
<p>还款期限到后，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公司及郭岩华未偿还分文本息。为了收回本息，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曾多次口头、电话、书面催讨，但对方不予理睬。借款逾期一年后，其仍无诚意偿还。鉴于此，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为了维护国家的财产和利益，依法向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县上级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涉外资格)起诉，要求美国斯腾珠宝集团公司和郭岩华归还借款本息。2008年11月10日张家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其归还借款本息，该判决已生效。现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已申请人民法院判决执行，安乡县人民法院已依法立案。<br />截止目前，借款本息已逾300万元。</p>
<p>&nbsp;</p>
<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二○○九年三月二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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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郭岩华回复之二</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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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3 Apr 2009 16:06:55 +0000</pubDate>
		<dc:creator>axxzf</dc:creator>
				<category><![CDATA[理财·房产·法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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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尊敬的安乡县人民政府，及法律顾问戴红杰先生，
我从公司听说，您不仅不服从党和国家领导的安排，竟然与海外反华势力吭阿一气，上网攻击上级政府（暗示党和国家领导受贿）和斯腾公司，非常震惊！
尽管郭总反复交代，应以大局为重，委屈忍让，尽量小事化了，不要再节外生枝，给国家抹黑，给政府增加麻烦等等。但我还是要从法律角度，严正警告您几句话：
第一、与安乡政府达成和解，我们公司的忍让付出巨大代价，巨额亏损无法收回。但为了你们的面子和国家利益，郭总却要我们一忍再忍，忍亏服输，寻求和解。现在，大市场的物业早已大幅升值，你们却不费吹挥之力，赚取了巨额利益。
第二、我们的巨额亏损正是贵县不履行合约造成的。我郑重警告：如果在这几天内不能结束这件事，我将建议斯腾公司同时在美国和中国向贵县提出控告，除了索要500多万投资损失外，贵县还必须付出巨额赔偿和诉讼费。我们将公布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利于贵县的证据。
第三、为了国家利益和中国形象，我们郭总早已严令：不公开发表任何不利于双方形象的消息；对任何媒体和网站的采访，一概拒绝；正式消息将以双方同意的文稿为准。但如果你们再与网上那些&#8220;唯恐中国不乱&#8221;的反华势力，狼狈为奸，我已将你们的那些言论汇集公证，将在法庭提出控告，还把这些内容直接上报到中央和国务院，一切责任由你们负责！
最后，请转告贵县王书记：我们郭总仍然希望以大局为重，和谐团结。我们正准备一篇的文稿，在双方都同意后公布于众，一正视听，并维护双方的正面形象。让那些想借机攻击和摸黑中国和爱国派的反华势力，自行嫌恶。
此致
敬意！
美国斯腾集团律师
（黄小姐翻译）
Peter Johnson
2009.04,01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尊敬的安乡县人民政府，及法律顾问戴红杰先生，</div>
<div>我从公司听说，您不仅不服从党和国家领导的安排，竟然与海外反华势力吭阿一气，上网攻击上级政府（暗示党和国家领导受贿）和斯腾公司，非常震惊！</div>
<div>尽管郭总反复交代，应以大局为重，委屈忍让，尽量小事化了，不要再节外生枝，给国家抹黑，给政府增加麻烦等等。但我还是要从法律角度，严正警告您几句话：</div>
<div>第一、与安乡政府达成和解，我们公司的忍让付出巨大代价，巨额亏损无法收回。但为了你们的面子和国家利益，郭总却要我们一忍再忍，忍亏服输，寻求和解。现在，大市场的物业早已大幅升值，你们却不费吹挥之力，赚取了巨额利益。</div>
<div>第二、我们的巨额亏损正是贵县不履行合约造成的。我郑重警告：如果在这几天内不能结束这件事，我将建议斯腾公司同时在美国和中国向贵县提出控告，除了索要500多万投资损失外，贵县还必须付出巨额赔偿和诉讼费。我们将公布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利于贵县的证据。</div>
<div>第三、为了国家利益和中国形象，我们郭总早已严令：不公开发表任何不利于双方形象的消息；对任何媒体和网站的采访，一概拒绝；正式消息将以双方同意的文稿为准。但如果你们再与网上那些&ldquo;唯恐中国不乱&rdquo;的反华势力，狼狈为奸，我已将你们的那些言论汇集公证，将在法庭提出控告，还把这些内容直接上报到中央和国务院，一切责任由你们负责！</div>
<div>最后，请转告贵县王书记：我们郭总仍然希望以大局为重，和谐团结。我们正准备一篇的文稿，在双方都同意后公布于众，一正视听，并维护双方的正面形象。让那些想借机攻击和摸黑中国和爱国派的反华势力，自行嫌恶。</div>
<div>此致</div>
<div>敬意！</div>
<div>美国斯腾集团律师</div>
<div>（黄小姐翻译）</div>
<div>Peter Johnson</div>
<div>2009.04,01</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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